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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开庭日(中)(1 / 1)

白真给大家表明了自己刑警的身份后又解释了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我受警察局局长所托,特意来此说明当天的情况。”

“当晚,我们收到一条消息景行与陈齐今晚将要在孤儿院进行人口买卖。得到消息后,我们立马出警,以鉴定这条消息的真实性。那晚22:00左右,我们所有警员亲眼目睹了一切过程。”白真开始讲述,目光看向了坐在原告桌的景行,对其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目光,“所以景行,你那晚是去做什么才经过的深山,大家都知道,你也最清楚。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撒谎,置法律于不顾,挑战法庭上的威严你的脸面呢?”

景行被这一通话说的面红耳赤,如今有警察作证他难以反驳。白真批判了他几句后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他继续说下去:“你买走了一个和被告人同名同姓的孩子,白宇。买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抚养,居然是残忍杀害,这实在是匪夷所思,惨绝人寰丧尽天良的行为。”

“景行把小白宇绑在了副驾驶上,令他动弹不得也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下车。这时候的景行把车速开到最快,自己选择跳车逃走。可车上的孩子还在,再继续开下去前面就是悬崖。可想而知,那晚若是没有人救这个孩子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惨案,从悬崖掉下去必定是车毁人亡。”

白真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小景行:“还好有他舍命相救,用自己的车身拦住了那辆即将掉下悬崖的车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俩车相撞后,他和孩子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现在孩子还因为身体尚未恢复好,在医院里修养。”

“景行跳车逃走后,我们出动了部分警力追,但深山里山路崎岖不平,不一会我们就被甩开了。唯一追上去的只有给我们提供消息的白宇。大概半小时后,我们放弃了对景行的搜查。因为迟迟不见白宇的踪迹我们打开了手电筒开始喊着白宇的名字。就这样又过了半小时,有一个黑影倒在了我们面前,这才看到那个黑影是白宇,他伤势很严重,已经快不省人事了,我们小心翼翼的把他抬上了救护车,经过了一晚的抢救输血最终才醒过来。”

“我们在出警前,会对每个在场人员进行搜查,当晚我们搜到的白宇身上只带了手机,我们敢肯定他当晚没有带刀子,案发现场的刀子也不是出于他。”

工作人员递给了白真一件透明密封好的物品,里面是粘血的衣物。

“这是当天白宇所穿的衣物,因为沾满血,在医院脱下后便交由我们当做证据保管。这身衣服浑身上下只有一个口袋勉强能装下手机。现场的刀我看到了尖锐而且刀身长,那样长的刀子口袋是不够用的,所以我敢推断,这把刀子绝不会来自白宇。”

“我是市公安局第一警队队员白真!以上内容全部属实!愿为自己的话负任何法律责任!”

白真陈述完毕,收起了敬礼势,递交了衣服证据和小白宇受伤证据给法官后便离开了现场。

因为白真的陈述直接扭转了这一案件的性质,法官决定休庭,十分钟后再议。

十分钟后再次开庭,案件已经合并成了人口拐卖案,景行故意杀人案,白宇与景行互殴案。

审判继续进行,主要针对的还是白宇景行俩人的互殴案。

江花作为目击者已经做了伪证,很快就要被撤销证人的发言权。

法官最后一次问江花说:“请说出那天发生的真实情况。”

因为中间休庭了十分钟,景行和江花早就商量好了对策。当法官问起时只见江花缓缓站起,丝毫不慌乱说着自己第二次编好的台词:“也许是那晚太黑我没有看清。但最重要的是白宇在临走前还试探了景行的鼻息,之后就把他用枯树枝埋上,法官大人,我可以理解为被告是想掩盖尸体吧。那晚要不是我恰好经过,景行早就死在那里了”

这件事倒是事实,那晚白宇以为自己杀死了景行,便把景行的尸体用枯树枝掩埋了起来。

原告律师开始补充发言:“被告白宇在醒来后,声称自己被景行捅伤,之后景行逃走。但事实是我的当事人被白宇捅了十几刀,已经没有力气逃走。若不是遇到江花这个目击证人,就会直接死在深山里。被告既然江做出了用枯树枝掩盖我当事人身体这一行为,就说明被告自己心虚,而且第二天还对警方说谎,所以我认为被告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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