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拿着另一个酒瓶碰了碰林初夏手中的酒瓶,聊了起来:“别的人我不知道,但是上次和你一起冲出我们包围的司徒嶙那小子倒是每天跟着你。有一次你还差点发现了他。”
林初夏听到回答手中的酒瓶一抖。原来每天一直跟着自己的是他!他为什么要跟着自己?
“怎么,克里斯汀里不是传闻他喜欢你吗?为了你还和楚曜晨干了两架,前阵子你失踪了他还跑过来跪着求我帮他找你,连我都感动到了。林初夏,我发觉你这人格魅力不错嘛!”其实若不是被买家雇佣得和她敌对的缘故,刀疤挺欣赏眼前这个小姑娘的,她打架时勇猛果敢,有勇有谋,对朋友她很仗义,他知道以她的实力他第一次找她麻烦的时候,自己带的那点人她完全可以一个人冲出重围,但是为了保护身边那个弱小的女生,她选择退了回去。
哼,喜欢自己?喜欢自己他会给自己的好朋友写情书,还每天送巧克力?
林初夏拿过一瓶新酒,往身后椅子一靠,将自己的腿搭在桌子上。“哼,倘若真的喜欢我,会背着我送情书,每天送巧克力给别的女人?还是给我要好的朋友。这就是你们男人所谓的喜欢?这种朝三暮四的喜欢,不如不要!”
“咋,没想到司徒嶙这小子看上去中规中矩深情款款的,没想到竟是这样的花心大萝卜。”刀疤带点遗憾地感慨,“那天打架我还看他对你百般照顾替你挨了不少下,为了找你还来求我,觉得他挺男人的,没想到刀疤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初夏知道,她知道他那天替自己挨了不少下,知道如果那天没有他突然间出现,她这一双腿可能真的就没有了。她也惊讶,他竟然为了找自己发了疯,甚至低头去跪着求刀疤。
“如果你是为了这样子的男的,为了这事在这里喝闷酒,林初夏,我为你感到不值。”
林初夏默不作声,只是一口一口喝着,一瓶一瓶灌着,喝到后来刀疤都看不下去了,一把抢过林初夏手中的酒瓶。“林初夏你别喝了!不值!”林初夏看着空落落的手,发着呆。
“林初夏,没想到你酒量这么好啊!”
“小时候有一次爸爸要应酬,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把我带了去。大人们本来只是好玩的骗我喝酒,结果我把他们全喝趴下了自己一点都没醉。没人带我回家就跑到酒店的办公室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是我把爸爸叫起来送我去上学的。后来爸爸发现我酒量不错,有的场合他不能醉,就把我带过去,我帮他把他们灌醉,让爸爸去套他们的话。就刚刚那点,都不够我解渴。”林初夏说完又从刀疤那里拿回自己的酒喝了起来。
等到司徒嶙找到林初夏的时候,她已经喝了很多,桌子旁边酒瓶滚落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