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骄阳眉头紧皱,脸色越来越难看,原本霸气十足的男人生生添了一份怅然阴郁的气息。看着这样的莫依岚,眼里晃动的光不知是怒其不争,还是怜其自衰。
突然,一个转身,莫骄阳直接回了卧室,门,被摔的山响,震的还在厨房忙碌的杜若差点摔破了手里的碗。
目光透过厨房的拉门,看到了把自己团成一团,圈禁在沙发一角的莫依岚,头埋在膝盖上,波浪般的卷发盖住了脸上的表情,这会儿,除了能看见十指紧紧的抱着双膝,再看不到任何表情。
杜若快速的洗好了碗,盘,擦了手,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换了衣服从卧室出来的莫骄阳,臂弯上还搭着纯黑的西装,这是要出去?
“这么晚了,去哪?”
“你照顾依岚,我出去一下。”
几乎是同时开口,莫骄阳阴郁的目光扫过莫依岚,拍了拍杜若的肩,拿了车钥匙,还有放在鞋柜上的手机。
杜若看着那个匆匆出去的背影,又看了眼萎靡在沙发上的莫依岚,摇了摇头,转身又去冰箱里拿了水果出来,动作不急不缓的打了皮,削成条,装了盘,又把厨房的水渍擦干,每做一个动作,都会偷眼打量一下莫依岚的反应,直到这些都做完了,莫依岚还是那个样子。
杜若不禁在想,这孩子,该是受了多大的打击啊?
“依岚,吃点水果吧。”
“嫂子?”莫依岚眼神有些迷茫,看向杜若的时候,似乎还在找寻她哥的身影。
“你哥出去了,依岚,你是不是没吃晚饭,我给你做点呗。”
杜若原本离莫依岚有些远的距离,在看到莫依岚哭红的眼睛,还有眼角不断有泪涌出时,不禁也红了眼眶。
女人,是最感性的动作,既容易被感动,又容易受伤害。
莫依岚强扯着一抹笑,她也听说嫂子最近学做菜,天天在家当贤妻良母的事儿,到现在,其实她也没信,实在是因为那一次差点火烧厨房的战火影响太大。
不过,这会儿,就算是她嫂子真的做出了天下第一美食,她也没有胃口了。
“嫂子,我不饿。”
莫依岚的声音有些撕哑,像是那些不会保护嗓子的小商贩经常在街边叫卖,因为叫的时间长了,就像是公鸭一般。
“依岚,虽然嫂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可是自己的身体,还是要自己珍惜的,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知道爱护自己了,又如何指望别人来爱护你呢?”
“嫂子,我没有不爱护自己。”
声音带着哭腔,眼泪一直顺着眼角滑落,莫依岚懒得去擦了,指着自己的眼睛,撑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嫂子,我这是洗眼睛呢。”
杜若轻叹着倾过了上半身,把那个蜷缩在一角的女孩抱进了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拍着她的背。
“我小时候,要是做了错事,或是受了委屈,我妈就会这样抱着我,然后对我说,乖乖,没关系的,有妈妈在,不怕的,那会儿觉得那样的怀抱,温暖的能抵御寒风骤雨,就是后来我离家上大学了,每次寒暑假回家,我妈也喜欢这样抱着我,拍着我的背,问我在外面是不是受委屈了,那会儿,我就会把在学校发生的不开心的事儿,都一股脑的跟我妈说上一遍,然后我妈就会耐心的给我剖析,劝解我,然后,我的心情就明朗了,再开学,也不会跟同学们闹矛盾了。”
杜若的声音温暖似春风,柔缓,和絮,不比夏风的炙热,秋风的微凉,冬天寒风的肆虐,配上她清清柔柔的嗓音,像是给心情焦躁的人播放着一首舒缓的钢琴曲一般,慢慢的抚慰人心。
莫依岚的情绪,渐渐的平缓,头,靠在杜若的肩膀上,这样的姿势,让她有一种被包围,被呵护的感觉,虽然这个肩膀的主人实际年龄比她还要小。
声音,嘶哑的有些肿痛,“嫂子,你说,人都是犯贱的吧。”
杜若的手,轻抚着莫依岚的背,没有停,也没有应声,她想,莫依岚现在需要的应该是一个倾听者,而不是一个剖析者。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那双眼睛里展现的慧黠比一般人的心智都要聪慧。
果然,莫依岚也没等杜若说什么,就接着说了,“嫂子,我觉得我就是最犯贱的那一个,从小到大,围在我身边的男孩子,从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知道讨好小姑娘,可是我偏偏对他们不屑一顾。”
声音,微带着几分自嘲,又带着几分回忆的愉快,“嫂子,你说,像凌晨那样的,武子衍那样的,白沐川那样的,哪个不是男人里面出色的,可是我偏偏就不喜欢那样的,白沐川太花心,武子衍那家伙瞧着面上热,心就是个冰的,又是一身大少爷脾气,谁爱去伺候,还有凌晨,虽然凌家的家势不错,凌晨自己也不错,可我就觉得他身上少了一股子男人的MAN,酷,呵呵,嫂子,不瞒你说,我爸妈还真在这几个人里面给我筛选过,毕竟是知根知底的,不过,都被我否决了。”
杜若还真不知道这一出,不过想像着莫依岚的性子,要是跟这三人之中的一个来电,凭着莫家的地位,想必嫁过去了不会受委屈。
不过,感情的事儿,谁又能说的准呢。
“嫂子,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是被学校里的几个小混混堵在了偏僻的小巷子里,那会儿,我才十二岁吧,那些人非要泡我,我怎么可能看上那样的人,然后他们就把我敲昏,弄到了那个巷子里,要对我不轨,我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他像是空中飞人一般,手里拿着个砖头,得谁敲谁,耳边响的都是那些半大小子鬼哭狼嚎的求饶声,他却冷若冰霜的连轻睨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睛。”
少女怀春,杜若听着莫依岚嘴里的那个他,想必,就是让她痛苦的根源吧,可是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听谁提到过这个人的存在呢,心里充满了疑惑,手上的动作,更是有一下,没一下的落着,耳边,充斥着莫依岚陷入回忆的声音。
“然后,那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一个下午,踩着夕阳余光的大男孩,轻而易举的把我从地上捞了起来,一个弯腰就把我背到了背上,那一幕,我眼中的他,像是插上了希望的翅膀,来带我脱离苦海,那一刻,我几乎把他当成了天神,当成了救世主,可是在我闻到他身上那淡淡的烟草香味,还有后背夹裹的汗水的味道时,十二岁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脸红心跳,什么是女孩子的羞涩。
从那以后,我就爱缠着他,看着他偷偷的吸烟,打球,想像着他汗流浃背的样子,想像着那夹裹着汗味和淡淡烟草味的男子气息。
嫂子,你不知道,他不是个擅于表达的人,平日里不太爱说话,甚至不爱搭理人,可我却喜欢像只小燕子一般,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那会儿,我就想着,生活中的两个人总是要互补的,像我哥,也不是个爱说话的,我大伯,也是天天吊着一张脸,像是谁都欠他钱似的,可是大伯找到了大伯母,大伯母的话特别多,哪怕一天不停歇,她也能不断的变换话题不会让你觉得烦,闷,而且大伯很宠着大伯母,虽然大伯嘴上并不说,不过莫家的人都知道莫首长宠老婆到了令人发止的地步。
所以,我就想,我这样的性子,一准也得找个像大伯,像我哥,这样的男人,从小到大,我认识的,接触的,感兴趣的,能数得上来的,也就这么一个,所以,我越发的用心,想要寻找机会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让他发觉我的存在。
后来听说他去当兵,还跟我哥在一块的时候,我就让警卫员给我哥送好吃的,顺便也给他送一些,可我不敢说是我让送的,只说家里送的多出来的,好心给他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