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就是可以在战斗时放心把我的后背交给你。
兄弟,就是为了一个彼此深爱的女子争得面红耳赤,在面对敌人时,却依旧同体同心,没有背叛,也不会发生背叛!
兄弟,就是傻到连一点花心眼都不会使,笨的像猪一样,在追求失败以后,彼此情敌交流泡妞经验的傻子。
谁说这江湖没有兄弟?谁说利益下没有永恒的承诺?
有我宁天涯,有你第五凤晨,我们做到了。
我们,就是兄弟!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生死相依,黄泉相随!
那些年,我们用蠢到了像猪一样的智商,赢得了兄弟。那些年,我们用各自的身体为你裆下所有来自身后的刀剑,获得了一份真情。
兄弟可以死,那是因为我死在了他的前面。兄弟可以受伤,那是因为他在我的背后!
说到这里,第五凤晨突然说不下去了。
林超两人却把耳朵支棱起来,他们知道,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特别是寒潇潇,接下来的事是她没有听林超提起过的。
这个缠绵反侧、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从这里才真正的拉开一轮崭新序幕。
最后一次,兄弟二人血战沙场,面对几千人的围观,两兄弟已经被完全的逼到了绝境。
所以,他们选择了相同的方式,让自己的生命在弥漫硝烟的战场上,绽放一生最璀璨的光芒。
自爆。
这是黔驴技穷的两兄弟,唯一能做的。或许,他们还可以投降,但投降个词汇本身对性情耿直的两兄弟而言,就是一种侮辱,莫大的耻辱。
大丈夫生于世,可以流汗,流血,可以战死,却绝对不会像敌人谦卑的底下自己高傲的头颅,弯下脊梁,让自己的膝盖接触地面。
但奇迹的是,两兄弟的疯狂,竟然震慑上千人抱头鼠窜。
“这群鼠辈,不会胆小的跑回他妈的裤裆里吧?”犹自记得,当日战场上,已经豁出命去只为了拉几个垫背的两兄弟,目光饶有趣味的看着一干强者在自己飞身扑上去的时候,仓皇逃命。
两人不约而同的笑了,哈哈大笑。
再然后,两个已经决定于敌人同归于尽的两兄弟,忽然发现在敌人仓皇逃命之中,包围圈竟然撕开了一条口子。
然而……这一线生机,只能留个三人中的两人。因为,必须有一个人要留下来断后。即便如此,逃出去的两人能否活命,还在天意。
“你先走。”
“你先走。”
在鲜血与人命作为动力,疯狂运转的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两兄弟异口同声。
“混蛋,赶紧给老子滚,在拖沓一个人都走不了。”
“少他妈废话,老子是大哥,你得听我的。”
又是异口同声,言语坚决。
然后,在千敌环伺的战场上,两人相视一望。
那一刻,惨烈永恒,兄弟永恒!
但老天似乎和两兄弟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为了劝走第五凤晨,宁天涯道出了一件让他痛苦不堪撕心裂肺的秘闻。
原来,婉儿是喜欢第五凤晨的!
没有人知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宁天涯心中痛的何等惨烈,何等肝肠寸断。没有人……包括,他一生当中唯一的兄弟第五凤晨也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的第五凤晨已经完全沉浸在了这个巨大幸福之中,人生第一次,忽略了兄弟的感受。
那一次,第五凤晨还是被宁天涯一脚踢飞了战场,他本来是还可以回去,还可以和宁天涯并肩战斗,然后……共赴黄泉。
但是他迟疑了,因为他不敢,他不忍心舍弃自己追求了几年,疯狂了几年,眼下就摆在自己眼前的爱情!
犹自记得,当日的宁天涯把第五凤晨一脚踹出去之后,一颗英雄泪洒。
望着远去兄弟与爱人的背影,天涯仗剑,仗剑天涯。他曾说:婉儿喜欢的是你,从始至终他喜欢的人只有你一个,只有你这个混蛋,你知道吗,知道吗?”
在面对兄弟质问的时候,他纵然痛的一颗心仿佛千刀万剐,却依旧疯狂沙哑的嘶吼:“真的,一切都是真的。在与婉儿相识的第三个夜晚,我曾经把她单独约出来,拉住她的手向她表白。
我承认我违背了我们兄弟的约定,我拉了她的手……是的,我拉了。”
他怒吼;“我是违背了兄弟当初的约定,可我得到的结果却是她喜欢你,喜欢你这个混蛋。你个混蛋,你就是个畜生,婉儿凭什么喜欢你,凭什么?”
暴怒与撕心裂肺的痛苦之下,他动手打了自己的兄弟一拳,狠狠地一拳。
“你把王八蛋给老子记住,这一次老子没输。只是老子不想再跟你争了,老子累了,老子要休息。所以,你马上给我带着婉儿离开,远走天涯。一辈子也要让老子再见到你们。听到了吗?”
“马上带着婉儿离开,除非她死,否则你要是敢死在婉儿的前面,你就不是我兄弟。我看不起你,婉儿也看不起你。活着,比死更煎熬。你以为你赢了老子,好,老子就让你一辈子都活在煎熬之中,不得安宁。给老子滚。”
兄弟与爱人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后,宁天涯却笑了,笑容是那般凄凉,那般心若死灰:“好好的活下去,兄弟。还有……我的爱人!”
然后,天涯剑斜指敌军:“来吧,与老子一战!”
那一日,风云莫测。那一日,血染黄昏。
而今天,在回忆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当脑海深处尘封记忆的大门被打开。当日逃生的一人泪雨磅礴:“我混蛋,我他妈就是一个混蛋!那老混蛋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应该千刀万剐被敌人剁成肉泥的混蛋。我该死啊!我为什么不死,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为什么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