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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瞳孔,唇齿(1 / 2)

安之淳的办公室里,被何庭带进来了一个人。

那个男人油头粉面,虽然模样清秀,但给人的感觉很恶心。

何庭直接说道:“安,这个就是陆笙歌的亲生爸爸。”

安之淳看向他时,没有表情,冷讥:“哦,你确定?!”

那个男人讨好似地对着安之淳点头,“是的,是的。于倩跟着我时就有了两个月了,当然是瞒着陆征的。”

安之淳笑了一下,玩味道:“不错,替人家养女儿,却糟蹋自己的亲生女儿。”

陈斌讨好似地说道:“安先生,我还知道,当时陆征送上去的dna验证,其实是于倩做了手脚,她暗中把笙歌和陆小姐的dna样本给对换了。”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安之淳拿出了资票本,手里握着钢笔,等他回答。

陈斌本来就不是个好人,当初把于倩拱手相送他人,为的是金钱,但于倩富贵了后,就一心要把他给剔除干净了,只想做自己的陆太太。也不管他为她做了多少,甚至替她把陆蔓蔓的dna样本换了,在外面散播费莉偷汉的消息。好吧,反正当时他就拍了照,留了证据的。现在既然有人舍得出大钱,他就这样了。“先生,看着给吧!”他点头哈腰。

“很好。你拿着你那些所谓的证据,去陆征面前,说出真相。”安之淳大手一挥,把支票填好。指尖一动,支票推到了陈斌面前。

“一定一定!”陈斌拿了支票,兴匆匆地走了。

安之淳看着他的背影,露出一抹笑意。陆征,真想看到你后悔的样子。

陆蔓蔓的电视访谈,经过森夏恩集团的操作,已经在国内同步。国内各大互联网上都可以看到那场访谈。

经过多方位包装,她的健康形象朔造得很成功。以前强加在她身上的污点已经洗清,没有人再会提起她是惯三女星。

看着视频里的她,安之淳拨通了她的电话:“蔓蔓,还在忙吗?”

“是啊!陈赫拉的mv有一部分是在唐人街拍摄的。我趁着还有半天时间,就先弄完了,刚好也是要夜景的。”陆蔓蔓的声音十分欢快。

安之淳受了感染,也十分愉悦,“蔓蔓。”

“嗯?”

“我们的结婚大礼,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陆蔓蔓怔了怔,说:“之淳,你真好。”

“那你就等着成为我的新娘子吧!”安之淳一笑,说道:“蔓蔓,我要去德国了。下午六点的飞机。我就不过来了。”

“我等你回来。”陆蔓蔓说,忽然又道:“之淳,我爱你。”不等他回答,她先挂掉了电话。

曼哈顿中城,唐人街。

“嗨。”陈赫拉见到她,十分热情,“我之前就发了剧本给你了。彼此太忙,我们一向是电话沟通的。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就可以开始拍mv了。”

是两首歌。现在要录制的是主打歌《谜题》的mv。

这首歌的背景就如一场华丽的微电影,全场都是黑白的色调,相当奢华迷离,形造出一种复古的伤感气质。陈赫拉以一个陌生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一个故事,一边低低吟唱,一边投影出的,却是别人的影象。

这个mv还会在上海外滩与老洋房取景,不过得等到陆蔓蔓回国再补拍这个部分了。

陆蔓蔓饰演的,是一个帮派大哥的情人。一只被养在笼中的金丝雀。拥有锦衣华服,青春与美貌。但她尤不满足,不想坐以待毙,虚耗了青春。她背叛了她的情人,最后以一声枪响,这个故事终结。男主角是从百老汇挑选出来的一位中美混血儿,是个英俊的大叔级别的人物了。之前詹妮和陆蔓蔓说过,那个叫莫尼的男人已经46岁了。蔓蔓说,我知道,我一直是他歌迷。

但当莫尼出现在她面前,对她说,“你好,我是莫尼。我将与你合作这个mv”时,陆蔓蔓蓦地停止了呼吸。她从没有见过这么英俊的男人,一头浓密的黑发,浅灰色的眼睛,高挺的鼻子,俊朗的轮廓,他十分挺拔高大,留着一头及肩的半长卷发,十分有文艺气质。她不敢相信,真人居然是这么年轻。

见到她的反应,莫尼苦笑着叹了声气。

陈赫拉嗤嗤笑,“是不是英俊得看见了他,都要忘记怎么呼吸?还是连你的安家大哥都忘记了?!”又来揶揄莫尼,“喂,你要不要这么讨小女孩喜欢啊!全世界的小女孩都被你骗回家了。真想不明白,你一个老男人,怎么就这么吃香呢。”

陆蔓蔓有些不好意思,对着莫尼摆了摆手,“莫叔叔不好意思,我从小就听你的歌剧了,我很喜欢你。真的,听你的歌长大的。”

陈赫拉:“……”莫叔叔……

莫尼轻笑了声,“没关系。我这个年纪了,你叫我莫伯伯也是应该的。”

陆蔓蔓:“……”伯伯?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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