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高强以及张列星三人,气势汹汹地赶到杂志社去找主编莫玲玲,却被前台告知莫玲玲今天没来上班,出去采风去了。
“采风?采什么风?她不采都够疯的了。”张列星冷嗤,我情绪低迷地跟在他身后。
高强坐在车里等我二人,用他的话讲,他是有身份,有面子的人,是不可以随便在这种场合,因为这样难堪的事情露面的。
我在来之前给莫玲玲打过无数遍电话,她始终没接,看样子是在有意回避我,我联系不上她,来杂志社又找不到她,很是为难,难道她为了新闻素材,就可以不顾我的死活非难于我?我很想见到她后,好好问问她。
“等我下……”张列星没走几步又折返回前台,“请问,莫玲玲有没有说过她是去哪里采风?”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前台小姐礼貌回答,明显是不想告诉他。
张列星忽然像变魔术一样,从手里拿出一个纯金项链来,夹在指间晃了晃,“其实,我觉得这条金项链与你很配。”
说着,他勾勾手指,让前台小姐靠近些,然后将金项链细心地为她戴好,退步歪头瞧了瞧。
“真的很不错……”张列星说完,打了个响指。
前台小姐笑容甜美,含羞低头道,“莫主编最近打算写一篇关于J市落魄企业家东山再起的新闻,她可能是去最近新开张的证券公司找那荐黎去了。”
那荐黎是谁?不会是同那听雪有关吧,毕竟都姓那,J市里好像姓那的人并不多,我在J市住了这许多年,接触过唯一一个姓那的就是那听雪。
“谢谢你,美女。”张列星笑着向前台小姐挥手道别,花花公子的样子可恶至极。
我等在杂志社门口,目睹他如此恶劣行为甚是鄙视,“看来,你对付女人很有一套。”我讽刺他。
“还不都是为了你。”他说得果断,我不屑。
“打听到什么了?”等到我同张列星上车,高强开口追问。
张列星从后视镜里看他,“莫玲玲采访那荐黎去了。”
听说涉及到那荐黎,高强眉头微蹙,“采访他做什么,落魄得连街边的要饭花子都不如,采访他?哼……”高强的语气极为轻蔑。
“听说那荐黎东山再起,比较适合传奇新闻嘛。”张列星摆出很老道的姿态。
高强不理,吩咐司机开车。
那荐黎刚忙完那听雪的身后事,便匆忙赶回公司,刚刚起步运营的公司杂事一大堆,他急于回来处理,他已经失败过一次,好不容易争取到重来一次的机会,因此分外珍惜。
“那总,有人要见你。”前台的内线电话打来,那荐黎迟疑,如何他刚回来,屁股还未坐热,便有人来找他?
“好的,请他进来。”
“是……”前台接待挂断电话,请我们仨人进去。
高强率先领路,这次他不用再去顾忌面子,都是商界中人,见面是稀松平常之事,毫无避忌可言。
“哎呀,是张公子。”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迎上来,同张列星握手,反倒把打头阵的高强撇在了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