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星》成团出道的话,是要签限定团合约的。
而限定团出道之后,由潮音文化运营。
如果签了松石唱片,再成团出道,又落回到潮音文化手里,不用想肯定会被穿小鞋。
所以,如果签了松石唱片,方醒就不想成团了,可能要面临退赛。
梁宇松呵呵一笑,道:“不用退赛,我们和菲凡娱乐也有合作,而且我还当着节目的导师呢。你要是也有意向,我明天让公司拟一份合同发给你看看,不用着急,考虑清楚咱们再做决定。”
“好,我会认真考虑的。”
签合同这事,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谈妥,还是要看到合同之后,再做决定。
……
回到训练营之后,方醒和往常一样,带着队员排练公演曲目。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收到了松石唱片发过来的伴奏。
除了伴奏之外,还有一份合同。
合同上的分成比例没有写,是空着的。
这不是让方醒随便填的意思,而是要面谈的意思。
真正需要细看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条款。
包括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细则。
方醒看完这份合同,可以说这份合同比潮音文化的合同宽松很多。
潮音文化的合同,最严的一条,是艺人不能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
这一条严格程度,就看公司到底能残忍到什么程度。
一边打吊瓶,一边接通告这种事,在潮音文化这种大公司里,不是什么稀奇事。
松石唱片的合同比较宽松,但是有一条,签约之后,制作的所有歌曲,只能让松石唱片发行。
这一条是松石唱片合同的硬性条款。
方醒看到这条,觉得挺合理。
因为松石唱片这份合约,与其说是签一个歌手,不如说是签一个音乐制作人。
如果松石唱片签了一个音乐制作人,这个音乐制作人还把歌交给别的公司发行,那松石唱片签这人干嘛?
方醒看完这份合同之后,对合同的大体方向还是满意的,具体的分成和细则,需要当面谈。
当然。
合同不着急签,可以等这次的公演结束之后再说。
松石唱片也没有催促签约。
事实上,方醒、松石唱片和潮音文化,三方都在观望,都在等这次公演的结果。
如果这次公演,方醒输给了吴俊晨,那么风头必然会有所下降。
到时候,潮音文化就可以以此压价。
松石唱片也是一样。
虽然松石唱片开出了一份很宽松的合同,但松石唱片是一家公司,也是要赚钱的。
合同的艺人分成少一点,公司就能多赚一点。
方醒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也在等。
只要这次公演赢了吴俊晨,那在谈合同的时候,可以拿到更高的分成比例。
方醒不是纯粹的商人,但也不是圣人,也想要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