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都市隐身高手>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1 / 2)

晨风和大头聊完,还是不放心刘玉荣,就让大头再劝劝他。

这天下午,李毅刚匆忙的赶到了凤仙酒店,他通过大头得知晨风从美国归来了,还知道他耳朵聋了,所以向部队请了假来看看老友。

晨风此时正在凤仙酒店的楼顶天台上。

天台上摆一张书桌,摆放着笔墨纸砚,他正有模有样的挥着墨泼着毫,像大书法家一样刚劲有力的在宣纸上写着字。

李毅刚一个人上来的,见他如此认真,就站在了他身边没说话,眼睛瞄着宣纸上的字,原本抱着看他的笑话的态度,顿时变的凝重起来。

晨风写的字并不好看,没有楷书的工整,也远远达不到行草的意境,不过一笔一划都是力透纸背,别有一番意境。

他手中笔肆虐在宣纸上,神色也随着写的内容不断的变化,眼睛更是连眨都不眨一下,就像一个练功走火入魔的世外高人,透着那么一股恐怖,手上也越写越用力,最后收尾的时候,那毛笔竟然啪的一声被他写断。

晨风缓缓的闭上眼睛,长舒了一口气,神色重新变回了以往的从容,他递给李毅刚一根烟,自己也点了一根,看了眼宣纸上的字颇为满足。

李毅刚把宣纸拿起,缓缓念到: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尽王臣。

人之生矣有贵贱,贵人长为天恩眷。人生富贵总由天,草民之穷由天谴。

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惜手劳。

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

不礼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杀杀杀!我生不为逐鹿来,都门懒筑黄金台,

状元百官都如狗,总是刀下觳觫材。传令麾下四王子,破城不须封刀匕。

山头代天树此碑,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晨风写的是七杀碑文,是民间长期以来流传的一则关于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的传闻。据说,张献忠杀人如草,还特别立碑明志,上书“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也就是有名的七杀碑。

李毅刚从心里起了一股寒意,抽了口烟,过了半晌问道:“你怎么写这个,你这要干什么”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