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说着脱了鞋子,走进客厅,我看了一眼那皮鞋,往外一倒估计都能倒出水来,便对着医生道,“我帮您把鞋烘干吧?”
医生倒是挺客气,看个子也得有一米八五了,不胖不瘦,看起来挺健壮,笑起来也挺慈祥,“会脱胶的,没事,放那吧。铮哥以前也半夜叫过我,不过抠得很,连加班费都不给。你说我住的大老远的,跑过来容易么。”
医生撇了撇嘴,从急救箱里拿出一支体温计塞到了裴铮衣服里,“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是铮哥收的新宠?”
鬼才是他收的新宠。我心中腹诽,不过对于医生还是要尊敬的,我去小客厅给他倒了杯茶,放在柜子上,然后对他解释道,“我不是铮哥的新宠,我叫曲笙,他是我老板。”
“哦……”医生一副惊奇的样子,一边拿着注射器兑药水,一边感叹道,“你就是曲笙啊。听说之前你不是被人六千万定了价吗?厉害啊。”
我哭笑不得,现在医生都这么八卦了吗?
过了三分钟,医生拿出体温计,看了一眼,然后开始掰药剂瓶,一边砰砰地掰开,一边还对着我碎碎念道,“铮哥之前叫我来都是看什么刀伤啊,枪伤之类的伤,真没想到有一天,他也会沦落到感冒都叫医生的地步。”
我愣了一下,“裴铮……不是,我是说铮哥以前都不叫医生的吗?”
医生撇了撇嘴,调了一下静脉注射的速度,“除非他快病死了,否则不可能叫医生的。所以说这两年我也练出来了,只要我能看见铮哥的时候,那基本上他就是浑身上下都是伤,或者胸口被人开个洞的那种状态了。”
“但是这种状态下,我来也没有用了,只能送他去医院。其实c市现在道上狠茬子都是那几个老家伙,年轻人像铮哥这样有魄力的已经不多见了。”医生啧了一声,拍拍裴铮的手背,对准血管一针扎了进去,“不过,铮哥还是太贪玩了。”
“夏老爷子早就有金盆洗手,把这些烂摊子都交给铮哥的想法,但是外人一直在传,说铮哥是夏老爷子的养子,夏老爷子不放心他,这么多年才一直都在犹豫,没有交出去手里的产业。他们哪知道啊,夏老爷子确实是不放心他,但是不是不放心他的血脉,是不放心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