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靠在路边,我们纷纷走下了车。
“你们不怕被交警现你们非法停车吗?”看着车辆醒目的位置,我诧异地问道。
“就说我们在换轮胎啊。”汤姆终于说了句话,这小子鬼点子真多,不愧为美国人啊。
“那好吧。你们找我出来是什么事啊?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虽然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消磨时间疏解胸中的郁闷之情,但我也不能白白浪费啊。至少我得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吧。
“是这样的,弗林斯想找你帮忙,但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说话的是托马森。
看着他刻意装出来的笑脸,我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这么半天了我还没有仔细观察过他们四个人,看气氛开始融洽起来,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他们来。
先是那个快嘴邓肯,他不是纯种的黑人,应该是混血儿。他的型很花哨,一头靓丽的麻花辫。黑人的头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光头的话那就是这种极富人种特色的麻花辫。邓肯是四人当中最高的,估计有一百九十公分的样子,黑色的肌肤色让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纯白,好像闪闪光似的,他应该是这四人组里的开心果。
然后是那个开车的“汤姆”大叔,一副酷酷的帅哥样,眼眶很深,这是白人的特征之一。看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做起事来认真,开起玩笑没有分寸的典型的美国佬。
然后是个子和快嘴邓肯不相上下的德国人弗林斯,他脸上的表情很坚毅,沉默寡言像一个“铁人”一样。看情形,这个人有着德国人刻板的天性,给人感觉什么事都装在心里不肯说出来的样子。他和邓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不过这样一静一动互补,才显得分外有趣。
最后是托马森,身体强壮和弗林斯不相上下,典型的北欧人。轮廓分明没有丹麦童话里那白马王子的感觉,如果当警察的话,应该对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力。
正当我还在分析他们四人的时候,快嘴邓肯像机关枪一样“劈里啪啦”地开始说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几个是通过“环游世界”网站互相结识的,彼此情投意合,便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刚好我们四个都对神秘、美丽而古老的中国充满了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我们决定自费来中国旅游一次,先我们便选择了中西方文化结合得最好的城市――香港,来到这里一看,我们就被这里的风土人情给迷住了,因此临时找了个住所,滞留了一段时间。”没想到香港的地位在这群老外心目中如此之高,我不禁异常高兴。没办法啊,从来都是中国人说外国是怎么怎么地好,如今听到外国人在你面前夸奖自己的城市,是谁听到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的。
“但是没想到这次的漫游我们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一次不经意的闲游中,‘梅塞得斯’(他们为弗林斯取的外号)被一位美丽的女孩所迷住了,他陷入了爱河无法自拔。他想追求这个女孩,但却无从下手。”看来邓肯不去当脱口秀的主持人,还真是一种浪费。
弗林斯则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暗暗笑了起来,这个弗林斯啊,外国人都应该是比较开朗开放的,怎么他是个例外呢?可能这和德国人那种刻板严肃的作风有关吧。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喜欢和追求一个女孩是弗林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惊动我呢?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去把握、去争取的话,简单地靠朋友帮助,那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久了就会失去效用的。成功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去打动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