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非大草原上,萧援朝夺路而逃,向着肯尼亚方向的达达布方位奔袭不止,身后是穷追不已的威廉。逃,能有多块就逃多快,这是此时此刻萧援朝所抱着的唯一宗旨。这种地形根本就是威廉的天下,在这里决战,注定他得死在这里。
只要能顺利进入达达布,威廉的优势就会当然无存。达达布有教父马库斯,达达布还有许许多多能够帮助自己的人。到了那里,他有一百种方法玩死威廉,可在这里,威廉有一百种方法玩死他!
前面是一群奔腾的角马群,朝着萧援朝的方向狂奔而来。这些角马是非洲大草原上繁殖最好的种群之一,几乎到处都能见到角马群。雨季的时候,他们呆在这里;旱季的时候,就会成群结队的向雨水茂密处迁徙,从来没有单独行动的时候。
而成群的角马通常不会少于数百只,这种食草的群居动物懂得怎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不是依靠群体的力量共同对付猎杀他们的雄狮与猎豹,而是以群体的方式进行体力的角逐。体力不行的,老弱病残的就会成为狮口中的食物,以保证大多数的存活。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胆小的角马就是用这种方式一直保存着自身的数量,它们完全不知道自己所用的方法究竟有多么的明智与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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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隆……”
数百蹄声轰然而来,尘土飞扬,东面满满的都是体形健壮的角马。它们形成了冲锋的态势,声势惊人浩瀚,就像一场风暴般轰然袭来。
前面是随时可以把自己践踏成肉泥的角马群,身后是大自然的宠儿威廉。萧援朝的路似乎被堵死了,难以前进,更不能后退,处于两难之中。
“这里是我的地盘!”身后一百多米的距离的威廉发出高吼声:“我可以把你赶向任何绝境,因为我对这里太熟悉太熟悉。赤色凶兵,你是逃不了的!”
浑厚自信的声音清晰的传到萧援朝的耳朵里,给他形成绝对的压力。他知道,威廉的话并非危言耸听,自从自己像是猎物一般被赶进了东非大草原,就一直处于对方的驱赶之中。而作为猎人的威廉到了这里之后,完完全全成为一个专门针对他萧援朝的老道猎人。
在这里,威廉可以轻易的通过各种气味判断出各种野兽的领地。他不断的把萧援朝赶向一群野兽的包围之中,看着对方一点点消耗体力与精力,一点点磨着对方的心智。等到逃累了,再也逃不动的时候,威廉才会发出致命一击。
而现在,威廉所充当的角色就是赶猎的方式。不断的驱赶,把逃亡的萧援朝驱赶到自己想要的地域。他则不紧不慢的缀在身后,看着自己的猎物不停的消耗,不停地奔波疲惫。
这就是威廉的智慧,他清楚自己跟萧援朝直接碰撞未必就能一把将对方吃的死死的,甚至说究竟是谁死都说不定。赤色凶兵不是一般人,与全人类为敌之后还能安然无恙,这种人怎么可能弱?也许实力比不上现在的自己,可临死之前的悍然一击,也不是他威廉所能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