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了手,母子两个人便坐在了沙发上,一起吃着肯德基早餐了。
看着安宁宁幸福的样子,沈小霞越来越觉得勒索吴笛的这顿饭很值得了。
时间还早,吃完了早餐,沈小霞又拥着安宁宁睡了一会儿。七点半的时候,沈小霞才把安宁宁叫了起来,洗漱之后,给他找出了衣服,要他换上。
安宁宁点头,拿着衣服回去房间了。
沈小霞知道自己得要孩子自立,也知道安宁宁很聪明,已经六岁了,足以可以自己穿衣服了,可是,沈小霞还是每次都不放心。她很想代劳的,她也越来越理解为什么很多父母把孩子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她想,如果不是安宁宁坚持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她一定会什么都替安宁宁做好的。
安宁宁长得很白,估计是像那个人了。个子很高,估计也是像那个人了。眼睛很大,估计还是像那个人。反正,安宁宁长得越来越像那个人了。在外貌上,他几乎继承了那个人的所有优点。不过,他很瘦,瘦的要人有些担心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一般。他也很忧郁,很喜欢安静。有的时候,沈小霞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叫他宁宁,早知道就叫他乐乐了,这样,他就每天都能快快乐乐。不然就叫他疯疯,每天都像是疯子一般无忧无虑。
五分钟之后,安宁宁换好了衣服,穿好了鞋子走了出来。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王子一般,不但是长相气质很符合王子的特征,穿着打扮也十分符合。
安宁宁的衣服鞋子,每一件每一双都是沈小霞亲自挑选的。她每天都会给他换一套干净的衣服和鞋子。每次逛街,也都会给安宁宁买衣服和鞋子。沈小霞很有审美眼光,每件衣服都很适合安宁宁,而安宁宁的衣服不说是三百六十五天就有三百六十五件的话,起码也是可以一百天就有一百件不重样的。
沈小霞虽然自己在吃穿上不太讲究,可是,她什么都坚持要给安宁宁最好的。
沈小霞拉着他的手,送他去幼儿园。
虽然幼儿园就在小区里面,可是每天如果不是有紧急的案子,她都会送安宁宁过去,到时间再准时的接他回家。
为了接送安宁宁,别人是八点上班,沈小霞是八点半上班。别人是五点下班,沈小霞是四点半下班。
每个警察都需要轮着值夜班,沈小霞不用。除非有重大案子,否则,她都会准时下班,绝不加班。
有的时候她也会带着安宁宁去警局玩一会儿,她想要安宁宁多接触一下人多的场合。可是安宁宁那种性格就是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却对谁也不亲近。
把安宁宁平安的送到了老师的手里,沈小霞便转身回走了。
看了一下时间,刚好八点,虽然局里要她可以八点半上班。其实,每天八点送完安宁宁她就会过去了,大约八点十五左右。
这里距离警局不远,步行十五分钟。
其实,沈小霞是很喜欢她这十五分钟的,可以安静的思考很多事情,也可以回忆很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