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方远,是在舍友柳笛的生日篝火宴会上。
他是柳笛的老乡,但长得一点也不像北方人:高而极瘦,整洁得有些过了,皮肤是久不见阳光的苍白,以至于有时候看上去竟像是半透明的;唯一特别的地方只有那双深遂得不见底的眼睛。
柳笛一直是这场生日会的中心,而他又是柳笛的中心,于是玩笑的对象很自然的指向他们俩。虽是不约而同的做辩解,但他们的心情却明显地南辕北辙了。柳笛叫大家别乱说,可她的眉她的眼、她盈盈的笑意,甚至是她及肩的头发都像在鼓励着。
而方远则敷衍地笑笑,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常常是在人们嘻笑的短暂间隔中,便沉寂到自己的世界里。透过跳动的火焰,那张苍白的脸沉静而肃穆地和身周的喧哗隔离开来,也滞留了我的目光。有一次他忽然抬头,不经意地和我对视了一会。他在想些什么呢,是否和我一样,在猜测火焰后面的冷冷的、若有所思的面孔?
他的表情令我困惑。也许正因为这种困惑,使我有了接近他的*。
生日会的那个晚上,难以入睡的柳笛向我述说衷肠。不是因为我和她的关系好到什么程度,而仅仅是因为那时只有我还未睡着。我头脑一热,便答应了她,替她去试探方远。
我例外了,在这以前我从不多管闲事。可以说,一开头,我就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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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当然得忠人之事。
我得知第二天上午,方远他们三四节没课,便算好时间,到他们教室外等他。
他看上去有些意外:你们也没课吗?
翘掉嘛。其实翘课是我的家常便饭。我宁可在图书馆或电脑前泡着,或是什么也不做地任思绪泛散,也不愿听那些枯燥无味的法律专业课。至于成绩,能比刚刚过关强一点,我就心满意足了。
也许是还不太熟,开始时我们许久不曾说话。
秋日的天空极高极蓝,阳光很亮但不刺眼,校道边成片成片的野菊花肆意地开放,整个世界仿佛都变成金黄,很温馨很踏实的感觉。我的精神开始游走。我几乎忘了我来找方远的目的,而是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平静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