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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版权的事情(2 / 2)

话说这七月回国,林浩就已经准备着新片的事情了。

但这一次不急。

因为前期准备已经就绪,剩下的是类似于版权啊这些必须开拍前搞定的呢:不可能还没拍,就先把版权买了吧?

万一拍不了呢。

这些可都是有时限的。

而且还都不算便宜,因为你知道现在可是华语音乐还算辉煌灿烂的年代,大家追捧的都是些歌星,而不是后来那群流量。

所以联系来联系去,还花了不少。

但也还算好的,林浩拍这部电影经费充足,何况男主演就是老板,不会占去预算部分。总体就是钱剧组还不太缺,林浩便收回心思道,拿出来东西:

“好了,合同修改好了,你看看。”

“看什么看。”

许魏抓起笔,找到签字的地方刷刷就几下签好,递回去:“你都跟公司谈了,也重做合同了就可以签字了呗。还整这么多麻烦事,专门跑这边来一趟。”

“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

林浩摇头叹了口气,许魏的这个性格还真是不太适合做生意。林浩就不一样,他但凡是合同,自家律师都是要过目,也要和自己讨论的。

但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吧。

摇摇头不多想,林浩又道:“那行了,到时候如果要出影片原声碟,就再拟具体的合同。然后...”

“停停停!话这么多。”

许魏起身喝光杯子里的水,又撇撇嘴,无语道:“当年你拍《百花深处》的时候,给我钱了么?现在整些有的没的。”

“嗨,那时候不一样。”

林浩摆摆手,起身道:“行吧,不说了。几点了我看看...1点半,我送你过去。”

“你不忙工作了?”

“没,送你去公司,送黎黎过去排话剧,我自己再去有个采访。光靠宁浩他们,电影还是有点卖不动。”

“行吧行吧,走。”

...

《疯狂的石头》6月底刚刚上映。

虽然公司这次比较大气,实验性质地尝试各种宣发平台,所以预算不低,但实际上《石头》目前的票房走势没有达到预期——且南方北方,市场表现也不一样。

这里就要说到电影的南北之分了。

经常咱们都说,南北笑星,其实电影也是一样:南北方观影群众的口味有时候还是会差很多,尤其咱们说北方出了山海关,南方到了两广地区,那肯定很不一样对吧!

至于《疯狂的石头》呢,在川渝两地表现程度非常好,也是重点攻略地区。再到云南,贵州,湖北之类的表现也不错。

其余南方地区,也都比较一般,北方也是。

这时候,林老板回来了。

咱毕竟还是制片人啊,虽然挂名性质居多...

但如果有一个知名的制片人给这部电影背书,有些比较摇摆的观众也就可能会选择观看这部电影:

到时候加速口碑发酵,省下宣传经费什么的。

也是极好的。

所以之后的几天,林浩陆陆续续也接受了一些采访,至少在北京地区是肉眼可见的有效果。有效果到,有人上门来谈版权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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