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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让人过目不忘的类型(1 / 2)

我当时也是真的闲着无聊,再加上在异国他乡好容易看见个肤色跟自己一样的,不免觉得亲切,所以上去多管了一下闲事,于是就听到了一个关于创业失败,走投无路之下跑来许愿,希望上帝能够拨空给他一点关注,结果发现上帝根本没办法保佑他,继而心生愤懑的故事。

我当时听完忍不住哈哈大笑,在对方生气之前解释,我是个不信命不信神的人,我只相信自己。任何困难只要努力都可以解决,如果无法解决,那一定是自己还不够努力。

人在真正走投无路的时候,所爆发出的潜力你根本无法想象。

当时不过就是偶遇了一个陌生人,偶然听了一个失败的故事,然后随口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态度罢了。

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居然还能跟当初那个擦肩而过的路人,有重逢的机会。

而且还是以这种玄幻的方式!

“看来是我对自己有什么误解,”我怔愣回想之际,男人迎着我略有些疑惑的视线,露出一个受伤的表情,“我一直以为自己的长相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类型,没想到……”

事实上,他说的不错。

他的长相很帅气,身上有种与众不同的儒雅气质,让人如沐春风,确实是属于那种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类型。

恐怕很难忘记都不足以形容,他应该是那种走在大街上会收获99%的回头率,惹得女人竞相追逐的对象。

他的幽默彻底让我放松了心底的警惕,再加上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我对他的态度也就亲近了不少,“可能我的审美跟大众不太一样,我更容易记住那些肥头大耳的秃顶老头。”

每次出去谈业务,碰到这种男人的时候,被他们拿色眯眯的目光盯着,我真是分分钟都能吐出来。

那种恶心的感觉,自然印象深刻。

所以说,耍流氓这种事情,也是看脸的。

长得帅的露出一脸色相都不会让人觉得下流,只会让人脸红心跳,心甘情愿被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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