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寒光闪闪,他们掏出的匕首,很锋利。
灯光摇曳,照在他们的脸上,面目狰狞。
我耳朵疼,可我听见他们有人的声音,说我的器官一定可以卖点钱,至少心肝脾胃肾,他们说我的眼睛很漂亮,看了让人忍不住想破坏,还可以摘除眼球,卖眼角膜。
这样卖了的钱就能弥补我偷了的损失了。
我怕了,至少我不想失去我的眼睛,再也看不到我弟弟。
我那可爱的幼小的等着我回去的弟弟。
我那么爱他,他那么依赖我。
他们拿着匕首逼近我,说只要扎上一刀不死,器官摘除手术很容易的,血会一点一点的流。
我张了张嘴,才发现我想说话,已经说不出来了。
就在我以为我要死了的时候,正好有巡逻的警察经过,在刀子扎进我身体之前。
即便那样,我也已经破碎不堪。
所有人都被带回警局接受调查,我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带上警车,送到医院的。
十几天,我不能开口说话,也不能下床行动,警察会进来问我简单的额问题,让我点头或者摇头。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定罪的。
可警察让我说要有监护人才能带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