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明宛终于记起了被富二代支配的恐惧!
此情此景,让她不由得想起袁肖拿西瓜塞人,还买新闻砸热搜时的狠厉(虽然本人不承认)!
总而言之,这可是袁肖第一次带她来到他的领域!也是第一次在她面前主动显富!
按平时袁肖买公寓,骑摩托,跟着她吃腌菜,以及斤斤计较,睚眦必报的性格,明宛其实比较习惯他“接地气”的一面,时常会忘了他是个少爷。
袁肖也给人一种不喜欢靠家里的感觉。
反正,这出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这是不是变相说明,她离他更近了一些?
七年了,明宛觉得自己在他那里是透明的,可袁肖对她来说却仍然如同一个谜。
明宛称之为“有钱人的怪癖”。
但毕竟朋友在一起开心就好,对于他的有所保留,明宛虽然不甘,也学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相信自己迟早会取得信任,等他自己想说再说。
或者不说也没什么关系。
只是袁肖不喜欢提自己的事情,明宛觉得总是她在说,而他就像是一个树洞或者海绵什么的,无条件地听她倒苦水。
就,挺过意不去的。
真怕他哪天厌了消失了,她都不知道从何追忆……毕竟她对他知之甚少。
他们聚少离多,大多时候她想到他,也只是怀念和他在一起时无拘无束的感觉。
这段时间每每被燕家和明家压迫狠了,她时常会梦到和袁肖去环游世界,哪怕他们实际上并没有一起出过远门。
这就是她引以为傲的挚友!好哥们!好闺蜜!
好闺蜜赛一百个男友不是说说而已!
……
生活是一个圆,兜兜转转总会回到原点。
——又回到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中式风格餐厅!虽说这里也提供日餐和韩餐!
这一次,她要拿回属于她的一切!
明宛双眼放光,饿狼一般盯着菜单。
曾经为了在这里吃一顿火锅,她还动用了燕恒灿给她的“彩礼”。
且因为职业生涯屡屡受挫,到现在还没补上那个“窟窿”……
导致和燕恒灿剪不断理还乱,还不小心知道了明悠的秘密。
而发现自己并不讨厌燕恒灿,将来也不打算结婚的明宛,甚至觉得跟他生一个,成全大家也没什么。
还能让她的孩子出生就含着金钥匙,避免过上她这样的崎岖人生!
……
明宛猛猛摇头,够了,别再想那个扫兴的家伙了!
不是说好以后只做个向钱看的无情工具人么,无病呻吟个屁!
恋爱脑是世界第一绝症,务必要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