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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茬架(1 / 2)

晚上回家的时候,元宪波正在跟章明溪脸贴着脸说笑着,元宪洲突然想起好几天没看到章明俊,就对章明溪说:“叫你哥明天到商行干点活儿。”

“我也去吧,我可有力气了!”

“算了吧你。”

连章明溪都知道,元宪洲每次叫章明俊去干活儿,就是给他弄点零钱花。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哑巴忙着搬运清点磁带,忙了半天也没见章明俊过来。

其实有哑巴在这里干也足够了,反正又不着急。

哑巴是元宪洲刚认识的一个伙计,业余时间过来当搬运工。

说起来,元宪洲其实早就认识哑巴。

去年住院的时候,哑巴也因为腿长住院,只不过在另一个病房。

元宪洲在走廊里碰到他好几次,想打招呼哑巴却牛逼乎乎地,爱理不理。

哑巴长得很帅,长得像年轻时候的高仓健。

有一米八三的个头儿,平时喜欢穿学生装,也就是当时说的陈真服,扣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看起来酷酷的,也牛逼哄哄的。

在医院里没能认识上,前几天元宪洲在街上时又碰到了哑巴,结果哑巴主动向他打招呼,连比划带“啊啊”的,元宪洲这才明白这家伙是个哑巴。

哑巴在离“大洋洲”不远的一个外贸仓库打扫卫生,工作挺清闲,也不绑人,但工资很低,待遇也差。元宪洲叫哑巴辞职过来跟他干,哑巴还舍不得铁饭碗,就空闲没事时偷溜出来,帮元宪洲搬运搬运,打扫打扫卫生。

快到中午的时候,章明俊才摇摇晃晃地来了,还领来个女的。

元宪洲一看那女的,顿时大失所望。

心说:章明俊啊!章明俊!你他妈什么口味啊!

那女的元宪洲认识,在大工街也算名人,外号“半条街”。

听名字就知道这女的名声不大好。

当然,元宪洲知道这女孩其实是被那个时代,是被那些世俗的人们“黑”了。

女孩具体叫什么名字元宪洲都想不起来,只知道大家都叫她大红,跟元宪江他们是一届的。

大红小时候跟几个男孩在家里玩,男孩把大酱抹到她的小便上,她也把米糊抹到男孩小便上。

这本是小孩子纯洁无暇的玩笑,到了性趣浓厚,又无处发泄的大人们的嘴里,就成了一个罪状了,口口相传给大红贴上了标签。

其实这也是成年男人们为了搞大红有意无意制造的一个正当合理的理由。

大红懂事没几年,就基本被大工街的半大孩子,还有品质卑劣的成年男人们睡了个遍。

元宪江每天急吼吼的,要不是元义刚盯得紧,也早把大红给上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红就是大工街半大孩子们的启蒙老师。

不过,在前世,大红的结局比大多数人都好。

某个被她启蒙过的孩子,长大后发了大财,就送给下岗的大红一套临街房。大红牺牲了下半身,却拥有一个美好的下半生。

可章明俊这是唱的哪一出啊?上一世他跟大红根本不搭界啊。

章明俊来了后,三人又忙活一阵,转眼就到中午了。

既然章明俊带着马子过来了,元宪洲无论如何得给他点面子,就领着三个人到饭店里摆了一桌。

哑巴好吃又好喝,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不停地向元宪洲竖大拇指。

元宪洲跟哑巴在一块儿待了几天,也学会不少哑语,两人比划交流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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