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无定法”,但就是没她白小白这一法。
一开始她还想装腔作势,摆出一副千金大小姐的款儿来,拿个笔还要翘个兰花指摆姿态,无奈如今这斯斯文文娇娇弱弱的躯壳里住着一个和外表大相径庭的灵魂,那五根纤细柔美的手指在这个灵魂的一波操作下变得像个爪子,还是个不甚灵光的爪子。
五根手指就像是不配套似的扣着毛笔,小指再一翘手便哆嗦的像是触电一样,苔痕在一旁一边帮她研墨一边看她写字,只看了几个字便被她抖个不停的笔弄得眼花缭乱,头都晕了,于是闭上了眼睛冷静了一会儿,再睁开眼看时,小白已经换了执笔的姿势,用握铅笔的姿势来握毛笔了。
古人用笔讲究中锋用笔,笔与桌面垂直,而苔痕自然是没见过这种像用刷子似的写字的方式,更不知铅笔为何物了,因此笑道:“早就听闻吴妈妈说小白你是个才女,书法尤其好,传说姑娘当初尚在闺中便有不少才子想要求姑娘的字,只是终究是闺阁之物,不好直接索取,便是索取姑娘也不会给,因此便委托了家中姐姐妹妹,或是母亲妻子来代自己求取姑娘的墨宝,姑娘名声可是盛极一时呢,如今苔痕一见……姑娘不但字写的别致,连执笔也如此奇特,可见姑娘的书法真真不是俗物。”
提起写字,小白猛然觉得心头一阵恍惚,看了苔痕一眼便愣住了。小白想起了小时候发生的一桩关于她写字的事情来。
小白从小什么都好,唯独不好的就是手笨,且是笨的出奇,哪怕是用最常用铅笔写字,亦是写的很僵硬,上学上到高中,也算是寒窗十余载,然而这十余年来,她的字依旧是像小学刚入学时写的一样。
而更要命的是,刚上学那会儿,她写字便比寻常孩子写的……不能说难看,线条硬朗干净,比起寻常孩子软得像线头,哆哆嗦嗦的线条,小白亦有自己的优势,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还经常夸奖小白的字写的整齐稳重,然而让老师咂舌的是,小白认了死理,把硬朗变成了坚硬,把干净变成了耿直,横与竖先不提,诸如撇捺弯钩一类,也一贯保持了她的“耿直”,写的如用钢锥所凿,大有宁折不弯的态度,方硬的像块板砖。
老师总是说小白的字太死板,告诉她好的字就像做人一样,要曲直相间,要懂得灵活变通,一味刚强只会让别人不喜欢,将来不容易合群。
老师也曾同白爸爸提过此事,但是白爸爸却超级喜欢女儿的字,暗自鼓励女儿说:“这字好得很,你不用听别人的,怎么写字就怎么做人,这世上,要是能有像我女儿这字一样的人,应该该被尊敬,所以小白,不用管别人如何看待你,只要你觉得是对的,是好的,那你就去做,我相信我女儿不会让爸爸失望,你会成为爸爸的骄傲。”
爸爸的声音面容在脑海里浮现,小白只觉得恍如隔世,就像庄周梦蝶似的,突然间不知道曾经的过往是真的还是假的,也不知眼前这看得见摸得着的是真的是假的。
她不知道自己原来生活的那个世界和这里的时间是否一致,那边的自己究竟是死了还是晕了,爸爸妈妈还不知道自己还活着,该是怎样的伤心难过呢?爸爸在自己身上寄予了厚望,她有点后悔自己那时候在姜丹露面前那么强势,如果她肯少说几句话,或者是服个软把那杯酒喝了,现在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爸爸虽然从小就教育她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他相信自己,而自己也没有让他失望,对于姜丹露的事她没有做错,但是,现在她后悔了。
小白哽咽了一下,心里一酸,眼睛就红了。正在这时候给小白取点心的竹风回来了,正好听到了苔痕的话,伸指便在苔痕头上轻轻一敲嗔道:“你呀,好端端的,提什么从前!”苔痕见小白神色凄凉,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低声道:“小白……对……对不起啊,都是我不好。”竹风嗔怪地看了她一眼,转头又安慰小白道:“小白,别难过了。”小白用手蹭了蹭眼睛道:“没事,便是你们不提,我也忘不掉,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竹风见她振作了起来,这才松了口气点头道:“对,活下去,白大人在天之灵才能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