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天清晨,早晨的微风略带清凉,吹在身上格外舒适。
“呵,咕噜咕噜,噗…”
沈默一早就起来洗漱,对着朝阳喷出漱口水,看着被阳光照射出的小彩虹,心情也好了起来。
斗志满满的吃着早饭,明年能不能安稳度过这蝗灾就看今天自己的战果了。
这斗志十足的吃相看的站在一旁的红叶和小草都一脸惊呆。
少爷昨晚是没吃饭吗,怎么看起来这么饿。
吃过早饭,沈默回到自己房中,等再出来时穿的这一身打扮。
让众人都感觉到昨天程处嗣说的可能是真的,少爷脑壳儿被那匪徒给打坏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原来是沈默今天不仅没穿自己经常穿的那身白衣劲服,就连普通的袍服都没穿。
而是一身青衣,看起来还有点眼熟,怎么看怎么像街边耍把式的那身衣服。
刘东最先开口,被沈默这身打扮吓得说话都结巴了。
“少爷,您,您怎么这身儿打扮,有什么事儿吩咐小的去做就行。”
沈默朝刘东摆了摆手,示意不用。
要是今天做的事这么简单,自己那用着这身打扮啊。
穿戴整齐后,又不知从那摸出来个铜锣,这让刘东,红叶等人更加肯定,少爷脑壳儿绝对出问题了。
刘东趁沈默回屋不知道拿什么时,小声对红叶吩咐道。
“红叶,赶紧,赶紧去请医师,少爷这模样,看起来真像是脑袋有问题了。”
红叶连连点头,一溜小跑就往府外跑去。
等沈默从屋内走出来时,手中除了铜锣,还多了一块红布和两根白萝卜。
看的刘东和小草更加肯定自己的想法,少爷今天肯定不对劲。
平日特别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就连衣服上有褶都要让红叶熨平才穿,哪像今天这样随意。
沈默走出房门没看到红叶,没多想,还以为她去忙其他事去了,也没问。
带着刘东走出沈府,坐着马车直奔向洛阳城最热闹的南市。
沈默从马车上下来后,一时半会儿竟然还没人认出来。
可是刘东为沈默办事经常在南市奔跑,所以认识他的人有很多,见刘东来此。
还以为他又在为沈默办事,纷纷热情的打招呼。
“这不是刘东吗,怎么,沈少爷又有了什么新发明吗,还是又研制了什么美食。
需要啥东西,尽管跟我说,俺老曹在这南市百事通的名号那可是有口皆碑的。”
刘东也认出了这自称老曹的男人。
老曹,本名曹林桂,绰号“百事通”
在这南市那可是大大的有名,刘东为沈默买东西时没少找到他。
可是此时面对老曹的问话,刘东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总不能说自己什么都不要,只是跟着沈默一起来的吧。
沈默今天这个样子还真拿不出手,可是少爷就在身后,还专门来这南市,不介绍又不行。
“曹老哥,今天我可不是来买东西的,而是跟着我家少爷一起来的。”
听到刘东的话,不仅是曹林桂,就连旁边的行人和商贩们都把目光投了过来。
沈少爷来南市了!!!
沈家在南市有着不少铺面,就连专门卖牙刷的“宝丰斋”也在这里。
沈家就沈默这一根独苗,日后必定会继承沈家这百年家业,而今少东家来了南市。
沈家商铺的这些掌柜和主事们纷纷前来迎接,顺便讨好,期望日后沈默接管家业后能厚待他们。
“少爷好,老朽是这南市米坊的管事,您叫老朽米老刘就行。”
“少爷好,小的是这南市铁匠铺的铁匠,您叫小的老薛就行。”
……
……
众人问好中,沈默也不断点头示意自己知晓,这时突然有一个娇媚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
“哎呦呦,少爷,您可算是来我们南市了,奴家可是等了您好长时间。”
沈默顺着这声音看去,正好看到一个二十八九,身材格外撩人的女子。
一头青丝盘成妇人发髻,可是却使得她更加风韵犹存,叮叮当当的头饰。
身上的紧身红裙,高耸挺拔的胸口,再加上这一口娇媚的嗓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