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悲惨遭遇的开端。
“我的家在那座山峰之下,我的爸爸奈儿孙是拉霍拉克的战士,今年他获得了攀登巨神峰的资格,却再也没能回来,
我的妈妈征战在外,死在了战场上,只留下了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原本我准备去我叔叔那里的……一个月前,山下的沙匪忽然洗劫了村子,虽然我的族人击退了沙匪,但我却被沙匪抓了起来,因为我太丑了,就被被沙匪以一个银币的价格卖给了贾德,他想把我训练成送死的士兵,我却连刀都拿不起来,他说我是废物,浪费了他一银币。”
“一银币?那贾德可能是真没眼光。”
少女双眼一亮。
“那你觉得我值多少钱?”
男人掰了掰指头,在微笑中竖起了两根。
“不能再多了。”
……
经过了两个月的修养,名为奥克塔维亚的少女重新恢复健康,但这并不是最让她喜悦的事情,能说服强大的男人跟她一起去巨神峰才是她最自豪得意的成就,她却不知道男人本来的目的也就是巨神峰,刚好省了一笔向导费。
骑在老贝比的背上,奥克塔维亚从后面用力抱住男人的身体,以免自己在颠簸的路上摔下来,在奈瑞玛桀过了一段衣食无忧的生活,险些被优握生活腐蚀的少女明白了权力和力量的重要性。
在奈瑞玛桀的主人颤抖着跪在来斯特身前的一瞬间,一切都改变了。
她决定踏上追求权力的路途。
接下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老贝比只能走一走歇一歇,巨神山脉的道路并不好走,即便是没办法跟巨神峰的险峻相比,也足以超越大部分符文之地已知的山脉。
对于去过艾欧尼亚龙嵴山的来斯特来说,这样的路倒是正好磨练意志。
磨练老贝比的意志,毕竟只有老贝比叫的最开心。
寒风如刮骨刀冻的皮肤生疼,嶙峋怪石之上时不时地会跳下几只饥肠辘辘的恶兽,就算是脚边的石头也在阻拦老贝比前进的步伐,见老贝比彻底走不动了,来斯特只能遗憾地带着还算有点用的二银币少女从斯卡拉什的背上下来,以免老贝比翻车。
“已经很近了,我的族人们就在巨神峰的山脚下,我们只要翻过这座山就能抵达,用不了一天的时间。”
穿着厚厚的毛皮袄子,奥克塔维亚指向了隐藏在云霄之上的神峰。
“那可真是太好了。”
牵引着老贝比的缰绳,来斯特抬头看了一眼正在暗澹下去的天空。
“该找个地方扎营了,在山上赶夜路太危险了,再走下去免不了死几窝山狼什么的。”
附近并没有什么合适的洞窟,两人就找了一处背风地燃起了篝火,老贝比作为一面墙跪倒在地开始休息。
随便吃了一点随身携带的肉干和石头饼,来斯特仰望着山的另一边。
“巨神峰对于你们拉阔尔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明明知道攀登者十有八九回不来,这样不是白白损失强大的武士吗?如果算上那些死在巨神峰之上的攀登者,你们拉阔尔人应该能轻易拿下巨神山脉之外的许多村落和城镇,为什么非要守在环境这么恶劣的地方生存?”
“因为这是我们拉阔尔人的使命。”
奥克塔维亚叹了口气。
“这里是我们拉阔尔人的起源之地,是我们无法斩断的根,我们守卫在圣峰之下一代又一代,我们必须等待着巨神的拣选,所以我们哪里都去不了,烈阳教派和皎月教派掌控着一切,叛教者会被处死,只有拉霍拉克拿起长矛和圆盾前往山下与敌人作战保卫部落,但拉霍拉克却需要听从两大巨神教派的话,很多时候都面临人手不足的情况。”
“也就是说,你们拉阔尔人地位最高的是烈阳和皎月两大教派的祭祀,接下来才是最强大的军事教派拉霍拉克,对吧?”
“没错,可烈阳巨神和皎月巨神已经离开巨神峰几百年了,失去了巨神荣光的烈阳教派和皎月教派除了每天诵读经文和祈祷之外,他们什么都不做,如果他们肯做些什么的话,恐怕我的父亲和母亲也不会死,
强大的拉霍拉克都被两大教派分走充当教派侍卫了,剩下的那些保卫部落的拉霍拉克战士人手根本不足,每次都得应对很多的敌人。”
“看来拉阔尔人的问题很大。”
来斯特开始思考自己来到巨神峰的意义,除了帮烈阳星灵寻找并培养合适的宿主之外,他觉得自己还应该做点什么,比如说做一些布置,或者想想办法驱除封印。
一夜过去,两人一个老贝比顺利抵达了巨神峰外环的山嵴线上,从山嵴线开始地势下沉,与地势再次攀高的巨神峰形成了“u”字环形型的低地,跟甜甜圈一样,
脚下的绿地充满了春色,拉阔尔人建造的圆顶木屋随处可见,牛羊和一些不知名的巨神峰草食系生物正悠闲地在草地上吃草,许多耸立的木制哨塔上都有类似于烽火台一样的告警装置,有手持长弓的战士正监视着附近的一切,来斯特很快就注意到了一队气势凶悍的武士正拿着武器恶狠狠地看向自己。
从高空俯视来看,巨神峰山脚下的范围就像是一个环形谷地,与山脉上的风雪和严寒完全不同,山脚下绿意盎然,直到此刻,来斯特才明白为什么拉阔尔人能在巨神峰这样严酷的环境下生存。
“在拉阔尔人中有两部分生活方式不同的人,一种是牧民,他们选择在不同的时节带着牧群前往绿草如茵的地方生活放牧,另一种是部落民,他们世代定居于此,以种植和打猎为生。”
“这里是你的家吗?”
“不是,我的家已经被沙匪烧了。”
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十二个穿着皮革兽甲的战士迅速爬上山嵴,举着武器把来斯特和少女包围起来。
为首的大胡子男人身后是一袭红色大披风,右眼皮下面有一道明显的刀疤伤痕,与其他穿着皮革兽甲的持矛战士不同,男人穿着明光闪闪的大铜胃胸甲,胫甲,铜盔把弱点保护在内,左手持盾右手持握锋锐的铁矛,腰侧还挂着一柄粗制铁剑。
从男人站立姿态来看,来斯特很确定,眼前的战士是一个实战经验极为丰富的男人。
“哈斯曼叔叔!”
在大胡子还在犹豫的时候,奥克塔维亚已经跑向了男人,熟悉的嗓音让大胡子直接红了眼睛,男人放下武器跪倒在地,把少女紧紧抱住。
见到这一幕,其他的拉阔尔战士也放下了武器,只是对待极具威胁的来斯特还是保持了相当的警惕。
“没想到还能有再见到你的一天……感谢上天,薇亚,你瘦了,这些日子以来你到底吃了多少苦,那些天杀的土匪!我恨不得把他们千刀万剐!”
奥克塔维亚摇摇头,抹了抹眼泪。
“我没事,只是,村子里的其他人怎么样了……”
大胡子的眼睛有些湿润,男人放开少女,擦了擦眼角。
“很多人都被杀了……薇亚,叔叔对不起你,没能保护好你的村子,等我们抵达的时候,那些沙匪已经把你掳走了,村子也被他们烧成了白地,这一切实在是太突然了……感谢上天,我还能有弥补错误的机会……这位年轻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