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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孟菲斯的熊(1 / 2)

「什么!你疯了?」巴特勒直接站了起来,「科老大,你要不要这样,谁都帮,且不说奥多姆想不想回来,单是你们球队早已满额了,根本没有多余的位置!」

「如果裁掉一人再签呢?像签阿里纳斯那样。」

「裁谁?」

「这个可以商量的。」科比选择卖关子。

「不对!你们是不是早就想好了这么操作?」巴特勒像是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似的说,「你就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嘛,否则我不会帮忙的哦。」

「好吧,告诉你也没啥。」科比怂了一下肩膀说,「我们球队里有个前锋球员叫伊班克斯,他非常的热爱篮球,也渴望着上场,可惜的是现在的阵容里,他没有太多的机会,于是他前两天找到禅师希望能裁掉自己,然后去欧洲打球,据说他有个弟弟在那边已获得千万年薪了,他再也不想在这里虚度光阴。只是禅师这两天一直在忙着运作莫里斯的交易,所以没有回复他,如果奥多姆肯回来,我相信禅师一定会放他走的,因为这样可以双赢。」

「哈,原来是这个样子,难怪你那么胸有成竹。」巴特勒继续吃瓜,边吃边说,「那我不能帮你,如果奥多姆也回去了,岂不是让我们快船的同城死敌变强了,我不干!」

「你干不干?干不干?」科比欺身而上,直接挠他的胳肢窝。

巴特勒最怕别人碰这里的,顿时笑岔了气,忍不住求饶道,「不敢了不敢了,我答应还不行嘛!」

「那我也答应了!」沉默许久的麦迪突然站了起来,望着扭作一团的科比和巴特勒说,「JellyBean(一种软豆果冻,这原本是科比父亲乔·布莱恩特的绰号,麦迪却喜欢用它来称呼科比。),反正都是最后一个赛季了,让我们一起联手吧,别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已想通了,不在乎!」

「真的吗?」科比惊喜地站了起来,然后一把搂住麦迪,两个好朋友立刻抱成一起大笑起来。

巴特勒见状,也凑了过来,将他俩抱住后,嘴里还不忘喊道,「Oh,No!我也要去湖人!」

当晚共有四个男人在科比家里聚会,而感觉最为强烈的却是进屋后就一言不发的楚晓,他亲眼看到两笔引援在这里萌芽,并最终走向开花结果。若不是亲身经历,又怎么会知道看似平静的NBA,背后里竟然是如此的波涛汹涌。而最让他感到澎湃的,还是暮年的科比麦迪联手,以及奥多姆将要重回紫金战队,那种感觉,真的是很奇妙,很奇妙。

是夜谈话已经结束,麦迪载着巴特勒率先离开,他需要连夜返回位于德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第二天将在主场代表马刺队迎战步行者,同时商量交易转会的事情。

送走那俩人后,科比也没有继续挽留楚晓,而是让瓦妮莎带着孩子们一起下楼,一直将楚晓他们送出了小岛才回去。

湖人第二天将乘坐飞机前往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联邦快递球馆挑战灰熊队,之后立即飞往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背靠背对战小牛队,时间紧,任务重,还要面对舟车劳顿等困难,所以楚晓吸取第一次的教训,不敢再浪费体力,先将眼神迷离、微醉诱人的翠西送回了家,才独自返回居所休息。

孟菲斯市是美国田纳西州最大的城市,也是美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运输业中心和制造业中心,还有着世界上最为繁忙的货运机场,但是民航似乎没有货运发达,所以直航国际的航班并不多,中国就没有飞往孟菲斯的直航航班。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国人对孟菲斯的熟悉程度不像纽约、洛杉矶那般耳熟能详,网上能搜到的相关信息也非常有限。

因此,楚晓对即将前往的孟菲斯市一无所知,他只知道灰熊队在那里,便猜测着孟菲斯是不是有很多的熊。

其实孟菲斯灰熊队的名称,跟本地有没有熊并没有关系。该球队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的加拿大温哥华灰熊队,其作为NBA扩张加拿大的计划之一,在1995-96赛季和多伦多猛龙队一起加入了NBA,并于2001年迁徙至孟菲斯。

球队90年代成绩乏善可陈,进入新世纪在选中西班牙球星保罗·加索尔后竞争力逐渐增强,多次打入季后赛,但未尝一胜。2011年,灰熊队在“双熊”扎克·兰多夫和马克·加索尔(大加索尔的弟弟)的带领下,季后赛首轮以4:2比分淘汰马刺队,取下队史首场季后赛胜利的同时也上演了NBA史上第4次“黑八奇迹”,实力不容小觑,整个2012年的夏天便没有任何有分量的引援,管理层希望保持现有的阵容继续冲冠。

球队除了“黑白双熊”兰多夫和加索尔之外,还有鲁迪·盖伊、托尼·阿伦、迈克·康利等明星球员,有攻有守,健康的他们确实有争冠的实力。

孟菲斯距离洛杉矶有1800英里,开车时间是25小时,乘坐飞机只需要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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