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古追问过他要钱的原因,他搪塞说是老娘生病,结果林古给了他一万元。渐渐地,伸手向林古要钱,然后给庞丽华花钱,成了邱莫的一个习惯。他周旋在俩个女人中间,想要钱,又想要爱情。林古曾经提出结婚,邱莫以自己事业无成为由拒绝了。没多久,林古就帮他安排了停薪留职,让他下海做房地产,启动资金也是林古提供的,算是给他一个创业的机会。
庞丽华是个做生意的料,加上人又长得出众,手上有了钱,自然就活泛起来。没多久就在R市混得风生水起。邱莫见她整天被一帮男人围着,怕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盯着她非要结婚。庞丽华自然也不想失了这个大好的经济来源,又有林古的背景好时不时地借用一下,就装着是为了邱莫着想,同意结婚但不对外公开,免得林古着恼影响了邱莫的前程。
邱莫除了相貌不错,实在不是一个聪明人,只当庞丽华完全是为了他着想,果然就高兴地答应了。这一瞒就瞒了好多年。庞丽华照样以单身美女的身份在官场和商场之间混得如鱼得水,邱莫却碍于林古的关系,生意做得极其低调。为了能不断地给庞丽华提供经济资助,邱莫的公司始终经营得不温不火,林古怀疑过,但没仔细去查。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古工作又越来越忙,邱莫与她之间虽维持着关系,但见面日益见少。邱莫对庞丽华就看得紧起来,埋怨她总是和一帮男人混在一起,也不为他想想。他总是要求能公开俩人的关系,好名正言顺地生活在一起。所以,当庞丽华今天突然打电话让他来Purple会所,还当着众人的面介绍了他的身份,他简直受宠若惊。
邱莫与庞丽华已结婚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林古的耳朵里。她毫不客气地让公安局查封了Purple会所,说庞丽华非法经营。
庞丽华不怒不急,整天就坐在家里不吃不喝,把邱莫心疼得什么似的,要找林古论理。庞丽华也不拦他,就是掉眼泪,邱莫就真去找林古了。
林古听了邱莫的来意,冷笑道:“我不止要让她什么生意都做不成,连你也别想再风光下去!
邱莫怒道:“我就不信没你我就活不成了!”
林古说到做到,真让人开始查邱莫的公司。今天这个部门上门,明天那个部门来找,根本不能正常经营。
庞丽华这个时候对邱莫说:“这样下去你就全毁了!我倒是没什么,可你是男人,怎么能没有事业呢?”她提出离婚,以此来安慰林古。邱莫本来是不肯的,可被逼到这份上,没了财路,这些年又靠着林古拿惯了,还真有天要塌下来的感觉。但他又舍不得庞丽华,因而左右为难。
庞丽华安慰他道:“即便离了婚,我还是你的人,你放心!”接着她马上又说:“咱们这婚也不能白离。她不仁,我们也不义。得让她拿钱给我当作补偿!”
邱莫得了庞丽华的承诺,对她自是言听计从。真向林古提出自己不能没有事业,让她原谅他。林古本来就没打算要治邱莫,而是被他惹火了,连他一块修理了。听他来道歉,当场就原谅了他。邱莫一副痛改前非的样子,说要跟庞丽华离婚,但得付大笔的分手费。林古只要邱莫回自己身边,钱自然不是问题。
庞丽华拿到钱,卖光了自己在R市所有的产业,去了Y市。临走安慰邱莫,她是去探路,等站稳了脚跟,让邱莫再弃了林古来找她。俩人自然又是一番依依惜别。
邱莫向来朋友不多,自庞丽华走后,苦闷无聊,就经常找杨隐吃饭、打球,俩人关系一下走近许多,俨然成了多年老友。林古有时也跟他们一起打球,对杨隐的态度虽还是不如过去亲切,但也不再是见外的那种。杨隐到这时算是全明白了,庞丽华那是早计划好了的,要甩了邱莫另寻门路了,只是顺道帮了杨隐一把。也是邱莫没脑子,不然,庞丽华也不可能顺利地拿着钱走人,杨隐更不可能借着邱莫的缘故与林古又再次走近。
杨隐借着庞丽华这次的事,也一下看明白了林古。这个外面强悍,一心追求政绩的女人,除了权利之外,对金钱同样是热衷的。他在与沈蕴秋通电话时感叹,真的是倒下一个孙庭凯,还会有千万个孙庭凯站起来。沈蕴秋劝他就当没看见、没听到,做好自己的生意算了,老搅和在这些事里,迟早也会被人家算计的。
庞丽华到Y市曾打电话给杨隐,问他有没有一起合作在Y市找项目的兴趣,杨隐拒绝了。他不无揶揄地劝庞丽华还是有多远走多远,钱够花就好。庞丽华当即挂了电话,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杨隐。
诺富特一期的开盘极其成功,三十幢度假酒店别墅全被拍出了好价钱。临近海边的那栋更是被拍出了六千万的高价。杨隐当场拿出一千万捐给清风开发区作为市政建设基金,林古极为满意他的做法,在当晚的演唱会开场讲话中,对杨隐大加赞扬。
演唱会结束后,杨隐又请所有的明星吃饭,当场就有某大牌明星要求订下二期的酒店别墅。杨隐直接请他出任项目代言人,房子就作为代言费用,不用他再掏一分钱。当即双方就在饭桌上把代言合同签了,这明星是乐得连连向杨隐敬酒,表示回去一定带圈内朋友们都来买。
与诺富特的火爆销售相反,杨越与华怀阳共同开发的高层项目却是乏人问津,虽有购房团过来买了部分的房源,但不知什么原因,在房地产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他们的销售业绩却并不理想。好在这两个人都是见惯大风浪的,并不把这种暂时的不利放在心上,照样大张旗鼓地做着宣传,甚至打出了买房送车的旗号,倒是吸引了一批本地的客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