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宇其实对于“捡”一个钱包什么的,并没有心里压力。
因为在过去的两千年的系统生涯里,他做过很多的“不告而取”的任务。
从蒲团里的步法到路边的车,他可是“捡”过很多东西的。
只是最终他并没有真的捡一个钱包什么的。
虽然他很确定,地上醉倒在那里的那个男人,自己就算把他扒光了,他都不会醒过来。
这其中的原因……
在于不远处的墙上的一个摄像探头。
虽然任务目标,自己的妹妹终于提出了第一个涉及到任务完成的问题:钱,可自己也不能因为钱真的冒这种被人抓住的风险。
想来,如果自己偷东西被抓,那妹妹肯定会知道,到时候任务绝对会失败。
因为偷个钱包死,未免太划不来。
带着这样的想法,林正宇终究还是回到了家,老老实实的洗澡,睡觉。
第二天的下午,他在工作室里见到了在“自己”的记忆里完全消失了的曾经签过的合同。
有着各种丰富经验的他,认真的读了一遍那个有着林正宇的签名的合同。
然后确认,店长姐姐真的是一个厚道人。
从摄影助理到摄影师,甚至包括化妆造型师,这一份合同完全是格式化的。
所有的提成比例,保底工资,一目了然。
这样的做法虽然有很好的员工激励作用,让所有员工都能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奔头,但是其实也是有着一些副作用的。
比如,让自己和那个之前惹怒了姜弘基,最后靠着他老爹出面和稀泥才遮过去,现在老老实实蹲在明洞店那边的皇甫端的提成一样多,林正宇心里多少是有些不爽的。
只不过,不爽归不爽,在明白了像昨天那样拍一下午的广告就能挣二十多万将近三十万韩元之后,所有的牢骚都烟消云散了。
“所以,如果我每天都能来拍照片的话,那我一个月不是就能有将近一千万左右的收入了?”
这是林正宇跟店长姐姐说的话。
只是,生意这种东西,不是你自己想做,就能做得成的,尤其,林正宇这还是卖家……
在那天去复印完了合同之后接下来的几天,工作室这面都没有太具体的工作交给他来做。
商业单的单价高,但是却不是总能有活儿的。
没有工作的日子里,他就只能每天蹲在家里逗逗猫,拍拍照片和小视频发到SNS上,去换点击和赞。
也不太敢出去喝咖啡或者到处玩。
因为没钱……
而在他隔壁的那位之前一段时间闲的烧蛇吃的演员NUNA,也终于表现出了一个演员的状态:在经过了连续一个星期的苦行僧一样的减肥周期之后,加入了一个剧组,拍戏去了。
而那天林娜琏在找了哥哥得到了“装傻充愣不要当出头鸟”的指示之后,非常老实的返回了JYP公司,继续去进行出道准备去了。
就这样,时间很快过去了一周,转眼,到了周四。
中秋节,也叫做秋夕。
“你怎么穿这样的衣服啊!回去换一身!这个也太不像话了!”
“……怎么不像话了?”林正宇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
挺板正的了啊!
在九月下旬的S市,天气已经有一些微微的寒意了,身体说不上多健壮的林正宇早就已经换上了长袖的T恤,再加上一跳虽然有些旧,但是收拾的也算是干净清爽的牛仔裤,他自我感觉还是挺好的。
昨天店长姐姐也说他这样的打扮挺好的,有年轻人的朝气。
怎么到林允儿这里就变成“不像话”了呢……
“你这身衣服有多少年了?”
在林正宇楼下的车上,林允儿打量了一下坐在副驾驶上的林正宇。
表情一脸的无语。
“就没有新一点的衣服吗?”
“……这衣服不显旧啊……”
“至少五六年了吧?裤子还好,这衣服都显得有点小了。洗的都缩水了?”
“那是你能看出来嘛,你家人又不一定。”林正宇有点讪讪的,人家林允儿说的一点都没错……
“去换一身吧,这个真让我爸看到了……”林允儿摇了摇头。
“反正不是号称我只要去跟你吵一架,然后就可以走吗?那么认真干什么?”
“你这个样子会让我爸怀疑我的审美取向的……”
“……”
这种鄙视,让已经习惯了自嘲长相的林正宇都有点接受不能,运了好一阵子气,才算没直接发飙出来。
“你不会是……”
“对不起啊,明星NUNA,你要是实在嫌我丢人,那我就不去了。”林正宇有点没好气的想要撂挑子了。
他这两千多年做任务,除了伪装需要,从来没买过衣服。
做任务进入任务空间,完成了直接被空间召回,换个字眼,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买那么多衣服干什么?有的穿不就好了!
当然,除了这个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我特么都已经快穷到去捡钱包了,你让我买什么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