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人到庭之后,法官便宣布开庭。
先由公诉人郑义红讯问第一被告。
第一被告长的非常猥琐,个头不高,一双小眼睛滴溜乱转,只是在法官和公诉人看向他的时候,他才会老实。
郑义红便看了看他问道:“第一被告,你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属实。”第一被告眼睛一转,还算老实的回答。
“你与第二被告是谁提议共同抢劫的?”
“是王勇提议抢劫的。”第二被告叫王勇,他这样回答郑义红。
“你当时是什么意见?”
“我当时本来不想同意的,但他非要去抢劫,我最后只好同意了。”
“你的意思是说第二被告强迫你去抢劫的吗?”
“差不多。”第一被告的小眼睛又开始乱转了。
“你们是怎么进入被害人家里的?”郑义红也没理会他这样讲,他这样说不影响大局。
“我和王勇就是翻墙进去的,然后又上了他们家二楼。”第一被告回答。
“你接着讲。”郑义红说。
第一被告道:“我和王勇翻墙进去后,悄悄地去了二楼,想偷点东西就走的,谁知道王勇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说我们快走吧,别让人给发现了,但是王勇不听,非要找到值钱的东西不可,结果就让他们家里人给发现了。”
“发现之后呢?”郑义红问。
第一被告看了她一眼,答道:“发现之后,我就藏起来了,王勇也藏起来了,谁知道家里的男主人发觉家里进人了,就四处寻找,结果王勇没藏住,眼看让他给发现了,王勇就先动手,我见了之后,也急忙上前帮忙,就把男主人给杀死了,杀死男主人后,家里的女主人也发现了,我们一看,就慌了,王勇就对我说,一不作,二不休,必须要把女主人也给杀死,我和他就一起去把女主人给杀死了,然后又发现还有一个小女孩,我们觉得不能留活口,就把她也给杀死了。”
第一被告讲的很冷静,但是在被害人家属听来,却是句句是泪,这两个畜生,太凶残了,说杀人就杀人,连他五岁的妹妹都不放过!
“你是怎么杀死被害人的?”郑义红又问。
第一被告说:“当时用刀,用刀杀死的。”
“你们捅了被害人多少刀?”
“忘了,有好多刀吧。”
“杀完人之后呢?”
“杀完人之后,我们就赶紧逃了,然后就没敢再回家,一直在外面四处打工生活。”
郑义红很快问完了。
法官便问孟浪有什么需要问的?
孟浪想了想,就问道:“第一被告,你们当时为什么要杀死一名才五岁的小女孩?”
第一被告听了,看了他一眼道:“因为她也看到我们了。”
孟浪道:“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而且当时还是在深夜,你们为什么还要残忍地杀死她?”
孟浪这话一说,第一被告便沉默不语了,眼睛虽然还是滴溜转,但是却低着头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