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尸体横陈,血迹斑斑,一眼看上去极为恐怖,牛昭至今不敢看凶案的现场照片。
但孟浪不能不看,作为辩护律师,一定要对案发现场有所了解,案发现场是第一手材料,如果被告人的口供与案发现场描述不符,那极有可能出现什么错误了。
卷宗里除了有现场照片,还有尸体解剖的照片,通过尸体解剖,才能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
尸体解剖的照片看上去也挺吓人,一个个血淋淋的器官出现在面前,就是一堆死肉,人死了,真的跟动物没什么区别。
会见完曹云龙,阅过卷宗,孟浪就可以准备辩护的材料了,虽然是指定辩护,但孟浪还是要认真地去做准备,因为他需要赚取经验点,案子办的越好,赚取的经验点会越多。
法院的书记员打来电话,通知他下周就去开庭,作为指定辩护,他的参与是庭审必须的一部分,他必须要到庭。
他们三个人,只有李凤科自己聘请了律师,王伟跟曹云龙一样,都是法院给他们指定的。
李凤科有过犯罪前科,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同时也知道律师所起的作用,因而家人就给他聘请了一位刑事律师。
自己请的律师与指定的辩护律师,肯定是要有所差异的,因为什么呢,一是因为自己请的律师是自己花了钱的,他就要尽职尽责为自己辩护,而指定的辩护律师,与他之间没有这种契约的关系,同时也没花钱,人家愿意为你尽职尽责,那是人家讲究职业道德,如果人家为你草草了事,你又能怎么样呢?
二是指定的辩护律师基本都是一些年轻的小律师,人家老律师大律师,时间是有限的,岂会去办理这种没钱的指定辩护案子?接到司法局指定过来的案子,所里头基本上都让年轻律师去练手了,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让实习医生拿来练手了,你这病能治好吗?
当然了,指定辩护案子也不是一分钱没有,国家会拨款给你一点辛苦费,也就是一千块钱左右而已,显然,这一点报酬是十分微薄的了。
因此,有钱人肯定是要自己聘请律师,而指定辩护基本上都是家里穷的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才做的事,或者觉得自己案子十分糟糕,请律师也没什么作用,干脆不请了,但只要能请的起律师,大多数人还是要请的。
王伟现在是没钱请律师了,同时也觉得自己没生的希望了,就没再请律师,曹云龙的情况跟他差不多,只有李凤科生存欲望比较强烈,让家里人专门给他聘请了一位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