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要是出了什么意外,别人也不知道这事,而吴小梅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就告诉她,让她去找吴小梅。”林德回答。
孟浪点头道:“你到现场后看见被害人了吗?”
林德道:“看到了。他刚下出租车,我拿着手电筒走了过去,想跟他谈谈,但没想到他一转身跑了,我就去追他,我当时头脑也是一懵,追上去就向他捅去,他要是不跑的话,或许我会跟他好好谈谈,结果他一跑,我气就不打一处来,直到他跑上出租车,我又捅了他几刀,突然之间我反应过来了,就忙收住手,回到自己车里,想了想就去吴小梅父亲家里,我跟他说了自己的事,他不管,我只好走出来,想看看郭阳到底伤的怎么样了,然后我又给我前妻打了电话,我前妻就让我去自首,后来我发现郭阳情况不好,就报警投了案。”
问完林德之后,孟浪就对法官说:“从上诉人所叙述的情况以及卷宗的材料来看,上诉人并不是预谋杀人,而是一时冲动激情杀人,上诉人是在被害人再次加吴小梅微信,继续保持与吴小梅联系的刺激下,产生了要与被害人见面,谈一谈的想法。随后他冒充吴小梅与郭阳聊天,只是想了解他们两人之间的情况,然而就在上诉人已经察觉的情况下,被害人仍然提出要与吴小梅发生性关系,这无疑进一步刺激了上诉人。
在与被害人约好见面后,上诉人还是想与被害人和平谈判,让吴小梅一同前去,而且反复两次,但吴小梅坚持不去,上诉人这才准备了刀具和手电筒,而且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上诉人并非确定要到现场杀害被害人,因为他还给吴小梅父亲打了电话,希望他能从中干预,而在吴父拒绝干预之后,上诉人才陷入绝望,跟他前妻通了电话。因此,虽然说上诉人事先拿了刀具和手电筒,但他仍然属于激情杀人,他离现场才十来分钟的路程,并且在路上还打了电话。而这时被害人仍然在给吴小梅发信息,并且还打了电话,在被害人的不断刺激下,上诉人到达了现场。此时,相当于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被害人见势不妙转身就逃,正像上诉人所说的,如果被害人不逃,他或许不会动刀子了,而被害人一逃,进一步刺激了他,从而造成了血案发生,而等到上诉人冷静下来之后,才意识到已经铸成大错,并且选择了自首,因此上诉人并非是预谋杀人,而是激情杀人,其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量刑较重,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孟浪发表完意见,又提交了林德的家属代缴赔偿款的证据,虽然被害人家属不要,但是林德家属将钱交到了法院,也是一种认罪悔罪的表现。
出庭检察员的意见则是维持原判,法官在开过庭以后没有当场宣判,林德被还押回看守所。
过了一阵子,省高院下了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林德无期徒刑。
这对于林德来说,算是一个最好的结果了,虽然死缓也是死不了,但是刑期肯定要增加,而判了无期,大概十来年就可以出来了。
办完林德这个案子,孟浪莫名觉得身心有些疲惫,他想出去放松放松。这时,陈雪莹给他打来了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去港岛。
接了她的电话,孟浪本来想去港岛的,但是想了想,却拒绝了,因为他反复思考,觉得陈雪莹并不适合当他的老婆,陈雪莹是一个富家女,男人一定不能找富家女,除非自愿当舔狗,否则一定会身心疲惫的。
他就找一个借口说没时间去,把陈雪莹给拒绝了。陈雪莹知道后,心里头很失望,两人便挂了电话。
跟陈雪莹通完电话后,他就把牛昭叫过来,问她想不想出去散散心?牛昭问他是什么意思?
孟浪就说想带她出去一起散散心,问她愿意不愿意去?牛昭听了,看了他两眼,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孟浪就告诉她,没什么事情,就是出去散散心。
牛昭咬了咬嘴唇,说:“就我们两人吗?”
孟浪说:“是。”
“去哪儿?”牛昭问。
孟浪道:“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牛昭反问:“这么好?”
孟浪道:“我一直这么好,你才发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