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收拾妥当后就出门去芳草巷。
她一路上走得很慢,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后才到春夕路。按照回忆找到昨日偶遇黑衣人的地方,正是春夕路和芳草巷的交汇处,难道昨日的黑衣人真的是凶手?
昨夜因为光线昏暗,她未看清黑衣人摔倒的地方,今日特意带了火折子,对着街角细细查看,这才发现是一酒家的马厮,旁边堆了一些储备的马草。
沈初围着查看一圈,并未发现什么线索,这里干净的就像是被人特意打扫过一般,连马蹄印都没有。
沈初觉得奇怪,昨日黑衣人踉跄了两次才爬起来,要么是被什么绊住脚,要么就是受了重伤。
她思考着,眼角忽然扫见一旁的马草有些杂乱,上前查看竟发现马草上有一些褐色的东西,她伸手沾了些屑沫放在鼻下,顿时睁大双眼,这分明是干了的血迹!
她定了定神,马草上的血迹应该是黑衣人留下。想必昨日黑衣人并没有追她而去,而是用马草将地上的血迹擦拭干净。
如此一来,黑衣人和春桃的死一定有莫大干系。
来之前,沈初心里盼着,黑衣人只是梁上君子,可现在……
她越想越担心,没注意身后的动静,等再回头时,一张放大的脸吓了她一个激灵。
“小初子?”
沈初被这声熟悉的声音安抚了下情绪,随后借着不算明亮的灯火见来人身着看不出颜色的破旧衣衫和乱七八糟的头发,这才将心吞进肚子里,“吉天?”
吉天是一名乞丐,约莫二十来岁,沈初和他认识的时间不长,算起来第一次见面也就是半月前的事,那日她打更途中休息时,看见吉天蹲在街角正摆弄一只死麻雀,以为他饥不择食,便把自己的口粮给了他,这便认识了。
“你前几天去哪了?好几日未见。”吉天喜欢呆在一个地方,沈初以前询问过原因,吉天总是叼着根稻草笑着说:这里住的人大方,舍得施舍。
但沈初私以为是吉天太懒,二十来岁的年龄正是鲜衣怒马时,他却大大咧咧的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等待别人怜悯。
“我去城外破庙呆了几日,你最近干嘛去了?”吉天的脸上总是糊着一些泥巴,浑身上下干净的地方只有一双眼睛,却总被额前的发丝遮住。
“拉肚子,休息了几日。”她殃殃道。
吉天扫了她一眼,有些嫌弃“你这身子骨确实不禁拉,今天好透了?”
沈初心不在焉的瞧了眼四周,小声的问,“你这两天还一直蹲在这里吗?有没有见过奇怪的人或事?比如黑衣人?”
黑暗下吉天神色微动,眼角瞟了眼巷子拐口,便拉着沈初朝芳草巷去,“你问的是昨日醉香楼命案?”
沈初点点头,“可看见奇怪的人了?”
吉天沉下眼眸,拉着她一直走,“你这样一问,我倒要好好想想,说不定真记起什么人,帮助衙门破案还能领些赏银。”
“对对,你好好想想。”
沈初被他一路带到醉香楼附近才停下来,看见门口守着两名带刀侍卫,惊愕不已,这么晚还在查案?
吉天就地靠在树下枕着双臂,借醉香楼的光打量沈初,“你一个小小更夫,问这干嘛。”
“我看见……”她张口准备对吉天从实道来,不料一抬眸却看见一个身戴官帽的人走出来与带刀侍卫说着什么,她慌忙躲在吉天身后,只探出脑袋盯着对面。
吉天不免有些好奇,“谁让你怕成这样了?”
“你看那个人戴的官帽,是大理寺的人。”
“大理寺有什么好怕的。”他话音刚落,就被沈初拍了一下,“你一个小叫花知道什么,大理寺新来了一位少卿,以后见到他离远一点。”
沈初一提起蔺淮言,平日里亮晶晶的瞳孔顿时微缩,蜡黄的小脸也皱成一团,像是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事,吉天有些纳闷,“你一个更夫怎么会遇见大理寺少卿。”
“你以为我想吗,昨日我当值,芳草巷竟然发生了命案……”
“人又不是你杀的,用不着害怕。”
“话虽这么说……”沈初叹了口气,“可我昨日还看见了一个黑衣人。”
“看见了又如何,你这弱不经风的样子,看见黑衣人就应该转身逃命。”
沈初一听,眼里光芒一闪而过,“吉天,还是你懂我!但是……今日少卿问话时,我没提黑衣人……如果黑衣人真是凶手,我以后岂不是要落个包庇罪。”她有些懊恼。
吉天却来了精神,“小初子不用怕,人不是你杀的,只要你一口咬定没见过黑衣人,蔺淮言也拿你没办法。”
沈初半信半疑,“这样也行?”问完又突然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新上任的少卿是蔺淮言?”
吉天愣了下,随后一副你小瞧我的样子道,“公主旧爱蔺淮言回京了,谁人不知?”
可不是,蔺淮言回京,妇孺皆知。
……
正月十二下了一场大雪,现今天虽晴了,但化雪冷的更为刺骨。不过这入骨的冷意却没有影响醉香楼的热闹,哪怕昨日春桃惨死,来醉香楼寻欢作乐之人依旧络绎不绝。
戌时,醉香楼灯火通明,莺莺燕燕的嬉闹声,让沈初感到一丝悲凉,这悲凉显然是因为春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