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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条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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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一千万两黄金,保科正之也是接受不了的.若是赔付耿精忠一千万两黄金,整个幕府的财政便会立马崩溃.不说他与德川家纲不会同意,就是随便一个倭人来,也不会同意.不过,人老精鬼老灵,保科正之也是见多识广,眼前这位靖南王世子不是没有谈判的诚意,只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一旁的王振邦,曾养性以及唐治等人都瞪大了眼睛,这种谈判他们以前是没有见过的.乍一听到一千万两黄金,全都血往上涌,兴奋的手脚直抽抽.这该是多大一笔数啊,堆起来只怕便是真正的一座金山了吧!

保科正之沉吟了一下:"世子殿下及靖南王镇守福建,应该知道操持一国的难度.敝国国库现下是真的没有这么多金银,连世子所说的一半也没有,不知世子可否宽容一下?"

耿精忠可不管他说的有多可怜,他清楚的记得,后世十九世纪末,清国与倭国签订的马关条约的那几条.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倭国,赔偿倭国两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倭国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这主要的几条,中学的历史书上就有详细的记载.那个时候,倭国可没有给清廷什么退路,基本上是榨干了中国的油,让中国进行了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所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割地赔款,不仅使得中国主权沦丧,也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当时的国际地位急剧下降.

现在,敌弱我强,这个场子必须要找回来.不然根本就过不了自己内心的这一关.现在还没有本钱要倭国各地,但是赔款却是一分也不能少!

耿精忠正了正色说道:"这个我知道,但是我要的一千万两黄金并不多,而且我又不是叫你们一次性拿出一千万两黄金.先支付个五六百万两.剩下的分为几年支付不就可以了!"

"这个,这个"保科正之见到耿精忠的态度如此坚决,不由的语塞起来.

"东西拿过来!"耿精忠对着身后的杨建说道.

杨建从文件夹里掏出一张白纸,递给了耿精忠.这张纸上面写满了文字,不过排列的很整齐清晰.这张便是耿精忠与李光地事先商量好的条款内容.

"诺,你看看吧!总共也就这几个条件,看完了签个字就好了!"耿精忠接过条款,立刻转递给保科正之.

保科正之接到条款便仔细的逐条查看了起来.只见上面整齐的写着:

第一款,战争赔款,总计黄金一千万两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百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十日内交清;第二次一百万两,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四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金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第二款,增开通商口岸:大坂,名古屋,江户.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中华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遇护视一律无异.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从两国全权大臣画押盖印日起,两个月后方可照办.

一,见今倭国已开通商口岸以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中华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大坂,名古屋,江户.同时所有中国轮船得驶入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中倭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倭国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二,中华臣民在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三,中华臣民得在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中华臣民在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中华臣民运入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条规,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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