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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赠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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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虞人一双美目亦是一瞬不瞬的望着耿精忠,心中惊喜不已,她虽不擅于诗词,但诗词的好坏却是一听就清楚,此诗如此大气豪迈,一旦传出,必然名动金陵,想不到随意试探,竟能有如此意外之收获,可谓得来毫不费功夫,如何不让她喜出望外。

一见这情形,李玉珠却是急了,她今番出面侍宴,处处争欢,百般逢迎,为的便是得到耿精忠的青睐。耿精忠如此年轻俊朗,先前表现还是如此文采斐然,更加上她知道了耿精忠乃是马尾近海船队的负责人,深得大都督的重用,她想要从良,那么这位耿公子便是她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选,如今却被周虞人拔了头筹,还将如此好诗赠给了周虞人,她心里登时又嫉又妒,百般不是滋味。

秦淮名妓的名气从何而来?除了自身的花容月貌,才艺双绝之外,最主要是靠名士的推捧,她虽然舞技冠绝金陵,但捧场者却多是普通是士子,名声不显,从未有过一首好诗。现在这位,虽然无甚名气,但是却手握实权,再者,今天晚上以后,有了这一首诗再加上先前的几句,岂不是要名动金陵城?她名气本来就不虞美人等几位,现在这虞美人得了一首如此好诗,只怕就要更压她一头了。

虞美人也是清楚,这耿精忠虽然年轻且名声不显,但此诗一出。必然会名声鹊起。况且以此诗相赠。他虞美人的名气必然随着此诗的传扬而大增,此即所谓的名以诗传,必然会成为秦淮河的一段佳话,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机会,却不料竟然如此轻易的就落在自己的头上了。

眼见众人纷纷称颂赞赏,李玉珠满心不甘,于是便主动握住耿精忠的手轻轻的摇晃着道:“公子可不许偏心,奴家也要一首。奴家也要公子赠诗一首。”

见这情形,众人不由莞尔,此诗堪称传世之作,如此好诗可不是说做就能做出来的,天下士子数以万计,能有诗词传世的可谓是凤毛麟角,耿精忠就算是才华横溢,那也不是诗仙一流,在顷刻间便能再做出一首传世之作。然而,令众人万分意外的是。耿精忠竟然毫不犹豫的说道:“既然赠与了虞美人一诗,岂能委屈玉珠。”

听的这话。李玉珠不由大为惊喜,当下便急声道:“公子不是诓奴家?”

“岂会诓骗玉珠。”耿精忠一脸醉笑的说道:“不过,要先亲我。”说着,他醉眼迷离的看了李玉珠精雕玉琢的脸庞一眼,接着道:“这诗只赠给我的爱人,不亲不给。”

一听这话,众人登时起哄起来,“亲他!亲他!”

李玉珠一张脸登时就羞的通红,想走,又舍不得,当众亲他,她实是拉不下脸面,这要传出去,却是有碍她的名声,心中登时千转百结,愣在当场。见她犹豫不决,欲迎还羞,孙韶不由笑道:“兄长写给爱人的诗,该是何等惊艳。”

听的这话,李玉珠心思也活络起来,即便这首诗稍有不如,就凭他前面那首诗,这家伙ri后亦会名声大振,亲又何妨?况且,他写给爱人的诗,想来也不至于差到何处去,想到这里,她登时心一横,豁了出去,也不顾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移身近前,轻轻的在他脸颊印下一个淡淡的唇印。

“好!”众人登时轰然叫好。

耿精忠笑着站起身来,扫了众人一眼,目光最后停留在李玉珠脸上,笑吟吟的道:“美人情重,自不能辜负,不过,先说好,一句一吻。”

听的这话,众人一个个心里都在暗笑,李玉珠一张俏脸已是红的发烫,羞的抬不起头了,正自心里暗骂,却就听的耿精忠长叹了一声,缓缓吟道:“不悔此生种深情。”

众人原本还笑着,听的这一句,整个画舫里登时就寂静一片,不悔此生种深情,短短七个字,不仅立意新奇,而且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和无奈,却又给人无尽的遐想,仅此一句,所有人都意识到,这绝对又是一首难得一见的好诗。耿精忠也没理会众人,接着便吟道:“不悔此生种深情,甘愿孤旅自飘零;长恨鸳侣唯梦里,宁负苍天不负卿!”

别人不知道,但耿精忠确实清楚,这首诗是他曾很喜欢的一本小说,风凌天下的《异世邪君》中夜孤寒十八年前写给慕容秀秀的临别诗。本出自白居易的《长恨歌》,估计这个时候王延之、颜平、孙韶这几个读书人也能回过味了,只是回过味是一回事,能作出此诗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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