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门弟子,十之七八为平民。平民中,又多为三代以上的自由民。奴隶之后,仅占一成略多,甚是下贱,也最不引人注意。
内门弟子,则十有八九皆为王公贵胄。
外门入内门,主要靠才学武艺的选拔,貌似公平。然识文断字、琴棋书画、武术兵刃,哪样也离不开一个钱字。
莫说穷文富武,这个年代,书卷皆由竹简、木板、石板、兽皮等物制成,不仅成本高昂、数量稀少,文字还极其精简,同日常口语相差甚远,无良师教导,难以精通。
书画所用的笔墨颜料、画布刻板,一笔一划,都是钱堆出来的。
平民同贵族比文武,便是说笑了。
再则,除开优异成绩,贵族子弟们,每年还有大笔捐赠,互相攀比着来。
整个山院,主要就靠这些公子们背后的大族养着。
否则,光靠外门弟子种种地、敲敲石头,那够七百多人吃喝,还有几十名地位不逊于朝臣大官的教师们的锦衣玉食。
那么自然,内门选拔,必是以这些公子们优先。
但说到底,贵族的钱,终是搜刮民脂民膏而来,究竟谁养着谁,难讲。
常芍氏族送远界来时,贡了米山羊岭、货贝满车,但现在时局不同了,他必须以奴隶之后的名义求学,不能太过特殊。
为免惹人怀疑,他作为外门弟子,也要粗茶淡饭、挑水砍柴、种地喂猪。
卯时,三鸣破晓。
雄鸡扯着嗓子,把太阳叫了出来。太阳一边指着那鸡骂骂咧咧,一边缓缓升起,照亮四方。
远界被同屋的踢醒,“哎,小儿,你叫什么?”管事的学生问道。
“这位同席,我叫弗远界。”
“哦?有姓!汝乃公子耶?”
那位师兄骨瘦如柴,地道穷苦平民,一听远界这三字名,又看他皮白肉嫩、模样俊俏,当即肃然起敬。
既有姓氏,长得又好,当然是世家权贵。
可转念一想,公子怎会同自己住在这山脚农屋,不禁生疑。
旁人也纷纷转头过来看他,各有诧异之色。
远界这才记得,自昨日起,自己就是奴后了,“师兄误会,我家祖上是有姓的,后来王国战败,沦落为奴,得大王恩准,保留国姓而已。直到父母辈,才赎了身,现今,不是什么公子。”
那管事学生一下子就开朗了,用力摸着他的头说:“吓我一跳,以后报名,不许再连姓一起说,知道了吗?”
远界低头称是。
“小儿,跟我去伙房。对了,以后叫我竖衮大兄。”那人说完,又吩咐其他人铺床扫院、淘米洗菜。
远界随竖衮来到伙房后厨,竖衮叫他抓只火鸡来。
他去院里左看右看,也不见那种,鸡形目雉科的大鸟,哪有什么火鸡?
竖衮骂了一声“蠢子”,便自去抓来。
只见大兄手提一只咯咯叫的普通长尾公鸡,回到灶膛前,轻蔑说道:“为奴竟不会生灶,滑天下之大稽,怎么当下人的?看着!”
竖衮左手捏住两只翼根,以鸡头冲着灶膛,右手用力一捅,就听一声惊鸿之鸣:“嗷嗷——”
那鸡张嘴喷火,两个眼珠都鼓了出来,仿佛受了莫大的惊吓和耻辱。
火舌呼呼起风,燎得膛内木柴噼啪直响,马上就烧得通红。
远界目瞪口呆,“火……火鸡……是这么个火鸡呀!”
竖衮手一松,放了那鸡。它便扑着翅膀,流着两行热泪,滴滴答答,咯咯连声地跑出去了,泪洒一路。
远界上辈子不需吃喝拉撒,这辈子饭来张口,从未见过生火做饭是怎么回事。这些经验,不在其知识库中。
事实上,这个人世间的几乎一切,都是他从未了解过的。
前世与当世之间,无论科技还是生活,不啻天渊,鸿沟难逾,只能从头学起。
但终究是超级智慧体,智力的开发与悟性的潜能,是无限的。
竖衮将手指伸进水缸涮了涮,后命远界往陶釜中加水、倒米。
远界决心,不吃这缸水煮的东西。
可又想,他们每日这般生火,捅完鸡尻,未必只在这缸水里洗手,估计哪缸也不干净。
再看那米,并不去壳,粗糙至极。连那菜叶,也同喂鸡的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