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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宣府之政(下)(1 / 2)

孙传庭的话让孙承宗陷入了沉思,孙承宗不说话,孙传庭就默默跟在一边。

过了一会儿孙承宗抬起头来说道:“伯雅是说我大明的贪腐问题已经严重到了百姓宁愿去交商税,也不愿去交没有底线摊派。”

“前辈所言极是,商税有数,该多少就是多少,摊派没有明文规定,还不是官员一张口想要多少就是多少,而且官府收了钱还不办事,商人应付了官府还要应付青皮混混,这些隐藏在黑暗中的城狐社鼠也是商贾们不愿意得罪之人。”

“这么说希望营的治安很好,那些青皮混混不敢出来捣乱吗?”

“不敢说是路不拾遗,基本上光天化日之下走在街上是安全的,尤其是妇人不会担心有无赖子调戏侮辱,希望营每到一地都会优先打击这些城狐社鼠,不给他们捣乱的机会,这些人被抓住后都是直接送进了矿山中,能不能活着出来只有天知道。”

“这是铁腕手段,可是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要有好处,清理了这一波就会有下一波出来。如果希望营只有这一点手段,在老夫看来也不值一提。”

“如果就只有这一点手段,希望营也成长不了如今这样的规模,张三这人做事极有目的性,从不做无用之功。有时候看似在做一件无用之事,其实背后隐藏的是我们看不透的东西。比如前辈说的妇人参军,在希望营各行各业都有妇人身影,尤其是小学堂更是妇人占了一半,就连主管学堂的官员都是妇人。希望营重要职位有两席是女子占据的。”

“伯雅是说希望营在用女子当官?这不是母鸡司晨吗?”

“希望营有很多让我等士人无法接受的法令,希望营反对女子缠足,理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所有已经缠足之女子鼓励放足,当然你愿意偷着缠足也没人管你,前提是自愿的。学堂是检查女子是否缠足的地方,一旦发现有缠足的女童学堂就会对其父母做工作,要求父母放足。当然女童父母若是坚持,学堂也不硬性阻拦。最关键的是希望营官员不得娶缠足女子为妻,若是娶缠足女子为妻,立刻开革公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张大人的父亲,为了迎娶缠足女子为妻,主动放弃了公职!而那个女子也是希望营的两个女官之一,主管教育的官员,女子是熊廷弼之后。自幼缠足,进入希望营之后就已经放开了足,但是因为成年已经不能恢复,所以她是被列为了缠足女子,可见这希望营法令之森严,就连张大人的父亲都要遵守法令!更遑论其他人。”

“听伯雅这么一说,这希望营老夫真想去看看,这块不受大明限制的地方,究竟是何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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