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歌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叶苟弯着腰,站在她身侧。
沈长歌懒懒抬眉,问叶苟道:“那一巴掌,可打疼了?”
叶苟笑嘻嘻地说:“不疼。”
他一个乞丐出身,什么样的羞辱没有经历过,沈长歌的那做戏的一巴掌,根本算不得什么。
沈长歌赏罚分明,她掏出一颗金子,递给叶苟,“赏你的,戏演得不错。”
经过小五一事之后,沈长歌还是觉得,金钱收买的人心或许才是最靠谱的,只要她永远拥有金钱和权势,叶苟这类的人就不会背叛她。
叶苟欢喜地接过沈长歌手里的金子,道:“多谢王妃,不,多谢小姐赏赐。”
沈长歌道:“不论我是什么样的身份,王妃也好小姐也罢,在这府邸,只有我才是你的主子。”
叶苟的心思精明得很,他道:“奴才明白。”
......
远处在浇水的春花,看见叶苟巴结讨好的模样,心里就更加厌恶极了他,她便对秋月吐槽道:“秋月,我越发见不得叶苟这副恶心的嘴脸了,成天只知道在小姐面前拍马屁,什么都不会。”
秋月却道:“嘘,小心隔墙有耳,万一传到叶苟的耳里了,可怎么办?”
春花就是看不惯叶苟,讥讽道:“就他那小人得志的模样,我才不怕他。”
秋月耐着性子劝道:“春花,听我一句劝,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我才不怕。”春花将头一瞥,继续去浇园子里的花了。
而叶苟将一切尽收眼底,他装作不经意地向沈长歌提起,“小姐,奴才有件事,不知该不该说......”
沈长歌道:“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的。”
叶苟搓了搓双手,眼神里散发着光芒,“奴才看中了春花姑娘,想娶她为妻。”
“什么?”沈长歌悠悠地转过眸子,问叶苟:“你想娶春花为妻?”
叶苟结结巴巴道:“实不相瞒,奴才......心仪春花姑娘......很很久了......”
沈长歌的心思不在这些下人的身上,不太了解春花和叶苟的恩怨,“所以你想让我给你们赐婚?”
叶苟拜了一拜,道:“奴才正是此意,小姐若把春花赐给奴才,奴才一定对小姐更加感恩戴德,万死不辞。”
沈长歌没有立即作出回复,只道:“这样吧,我先问下春花的意思,你先等着吧。”
叶苟却觉得,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面带欢喜道:“奴才先谢过小姐了。”
转身之际,叶苟的笑意尽数散去,变成阴霾。
叶苟的人生虽然习惯了被羞辱,可他也最是记仇。
春花不是最看不起他这样的乞丐吗?那叶苟就让她嫁给自己最看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