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来时还让我给杨伯母带了不少药材,她一直记挂着杨伯母的身子。”沈莞问道,“你说的这位余姑娘医术如何?杨伯母的身子可好转了?”
杨寄燕如今打定主意要嫁给余启蛰,自然不会在沈莞面前说余娇的医术不好,她道,“母亲用了她开的药,这几日身子松快了许多,余姑娘虽然年纪小了些,一手医术倒还不错。”
沈莞笑着道,“我素来只见过女医婆,倒还是头回听说有小姑娘做女医的,有机会定要结识一番,请她过府给我表姐号号脉。”
“过几日我邀她们姐们一同去碧波湖游船,到时沈姐姐一块去。”杨寄燕将桌上的红柿往沈莞面前推了推,“沈姐姐尝尝这南溪牛心柿,是青州本地的特产。”
沈莞剥开尝了一个,笑着说道,“甜懦多汁,这么大的红柿,在京城倒是不多见。”
“沈姐姐喜欢,一会儿走时,带上一些。”杨寄燕笑着说完,便吩咐丫鬟去给沈莞搬了一箱红柿过来。
杨夫人和沈莞的母亲是手帕交,杨寄燕与沈莞幼时便相识,两人情同姐妹,沈莞便没有推拒,笑着道,“等你到了京城,喜欢吃什么只管跟姐姐说,到时姐姐也成箱送你。”
杨寄燕笑着应声道,“好,到时姐姐可莫要赖账!”
两人说笑了一会儿,杨寄燕又问道,“雪烟表姐身子几个月了?她嫁来青州后,倒是不常在外走动。”
沈莞脸上划过一抹愁容,用帕子擦了擦指尖沾染的柿汁,轻叹道“表姐已有五个月的身孕了,同在青州,你应听闻过孙家的行事做派,我表姐又是个性子软弱可欺的,若不是从府里跟来服侍她的老嬷嬷写信去了京城,家里人还不知她的处境。”
杨寄燕对孙家的情况是有所听闻的,孙家老爷是个宠妾灭妻的主,那孙松文得了他爹真传,娶了王雪烟不过半年,就抬了小妾进门,那小妾早已有了身孕,进门半年就生了一子,在孙家俨然当家主母的做派。
她不由想到自己前世的遭遇,感同身受,心有戚戚焉,叹道,“雪烟表姐是个命苦的,若是此次顺利生下嫡子,有个一儿半女傍身,她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沈莞冷声道,“我此番来青州,便是为了给她撑腰的,我倒要看看孙家那些猫猫狗狗能使出什么手段!”
杨寄燕看着她,心中不免羡慕,到底是高门贵女,京城沈大学士家的嫡出大小姐,与生俱来的教养气度非小家小户可比,说话也有底气的很。
前世,她在周家受苦的时候,若有这么个姐妹为她撑腰,她也不至于过的那般艰难。
不过如今好了,余启蛰那般洁身自好,不近女色,只要嫁与他,便不用与其他女子共侍一夫,日后她是阁老之妻,誰不高看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