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蜀山轶事> 第十章 锦衣还乡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十章 锦衣还乡(2 / 2)

挨着坐的是个很时尚的小女孩,起身逐一敬酒,到我这问我是做哪一行的,我如实相告。小女孩感叹:“哎呀,还是在老家的企业好,不像我们这些北漂,天天辛苦得要死!”

我和朋友问她是做什么的,小姑娘蹙眉:“其实吧,我也没什么正经事,就是每个星期找小菲,小鹏他们打打麻将,每次赢个万儿八千的当生活费。”

朋友在耳边小声嘀咕:”王菲,李亚鹏!“我端着酒杯默默点头,自此到散场无语。

那个时候还有些较真,回家后查了下资料,发现饭局上那个男士说的石头居然还都是真的。或许是怕贫穷再次限制我的想象,自此再未参加过类似饭局。

还有一个锦衣还乡的故事,那就要追溯到六七十年代了。

说是油坊岗那边有个年轻人参军入伍,在部队表现不错,入了党,提了干。

那个年代,对于老家来讲,老百姓孩子在部队能入党提干,那是相当光荣的大事。于是正好乘他探亲回家的机会,公社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人连喜报一起敲锣打鼓把他送到村里。

一路场面隆重,身着崭新干部服的年轻人自是春风得意,一路趾高气昂,指点江山,应该是有点飘了。快到家门口,看到杵着拐棍,迎过来的妈妈,年轻人不紧不慢踱步上前,握住老太太双手,一本正经,字正腔圆喊出了一声:“母亲!”

合肥土话中,对自己母亲的称呼基本上都是妈妈或者妈姨。如果到家见到乡邻,不说土话故意说普通话,过去有个词叫“撇腔”,不过到现在就不是很讲究了。

他妈当时没反应过来,有点愣神,他微微颔首,第二句话又来了:“老人家,一向可好?”于是,四周一片哗然,场面有些尴尬。好在村长略见过世面,赶紧打圆场:”走走走,上家再说!“

谁知就在离到家没几步的功夫,年轻人的第三句话让她妈愣是拿着拐杖追杀了他好几里地。

路过的一个鱼塘的时候,他指着塘埂方向问村长:”请问,那是什么东西?“

他妈这次再也忍不住了,一拐棍就敲他头上,勃然大怒,边打边骂:“你个忘本的小兔崽子,你从小放的东西你都不认得啦?那是鹅!鹅!鹅!”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