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好吃?”他见我低头猛吃,不禁问出口。
“好吃,不信,你试试。”我把咬一半的鱼片塞进他嘴里。
“放肆!”男人出声制止我,是刚刚绑架我的那个。
我抬头,第一次正视他。
他浓眉方耳,坚毅的下巴处有条刀疤,身材也很高大,如果德顺王和他站在一起,两个人可以当柱子,撑起一扇门。人长得蛮帅,五官很清晰,可惜嘴唇太薄,老妈教过,嘴唇薄的男人最无情,这种人千万别招惹。
他的名字叫做常冰,是德顺王的贴身护卫,跟着主子出生入死无数回,两人是生命共同体。此外,他对德顺王崇拜得不得了,倘若那年头同性恋流行的话,说不定他很乐意搭上同性恋列车。
若在现代,被人吼叫,我大概会摸摸鼻子,自我告诚,千万别惹流*发火,但在这里……最坏的状况是什么,死?死很严重吗?哪会,我在这边死一死,说不定就会回到现代,回到我那个人权平等和高科技的社会。
所以死?唬得了别人,却吓不倒我。
“为什么放肆?是筷子有毒,还是菜有毒?这些都是小李子准备的,不关我的事,要砍,要杀,找他去。”我话说得一派轻松。
瞥小李子一眼,他的脸皱得紧,十足像妈妈最爱拿来做凉拌的生苦瓜。
“你……”没教养的丫头。
不懂礼数、不知进退?我在心底替他接话。
“常冰,退下。”德顺王低声道,他立即站回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