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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云涌之无忧城中(2 / 2)

“不会飞,耳朵又短,怎么配得上我们飞将军?”

.....

“哼!”

飞白听到那些诋毁之语,冷哼一声,那些诋毁之人,无论男女纷纷仿若被巨石从身前砸锅,被砸出老远,口吐鲜血。

.....

远处看台上,有两人对坐饮茶。

“一场大战后,还能精准使出神通,这掌握能力倒是很强。”

“这一代飞廉倒是有其祖几分风采!不过这女孩是?”

身穿道袍的男子见到飞廉展现神通之时,眼中异彩连连,似有怀旧之色,看向那位骄傲女子的时候却是皱眉。

“城外百里,那万年冰蛛的收养的人类女孩,融合的冰蛛血脉。”

“他们是上周认识的。”

头长黑色龙角的威严男子看向女孩,眉头微皱。

他本就看不上人族,不过是可以促使后辈生灵智的血食。

这种无跟脚的垃圾如何能取代巫妖?

“上周,那姻缘会?这倒是有意思。”

道袍男子点点头,他是知道那人人都带上面具的姻缘会。

当年帝俊羲和常曦完成天婚后,获得件姻缘灵宝。

天狗食月后,这块宝物就被帝俊用以庇护其女儿残魂,也是帝俊宝库的钥匙。

唯有天女成年,获得真正爱情,才能让宝物启动,让天女觉醒记忆,同时开启帝俊宝库。

他们这些知情者为了获得宝物重整妖族,便刻意在无忧城定下布置,吸引那天女转世于这附近,同时定下姻缘法阵,留下传说,促使天女每次转世都在此处结缘。

若是这云裳就是天女转世就有意思了。

“你这无忧城年轻一代第一名是人族混血,第二名喜欢上人类,我都有些疑惑这无忧城到底是人族之城,还是妖族之城了?”

笑了几声后,道袍男子看向那雷铧时,目光又转变为阴冷。

“自百年前,我兄长死于那九天玄女之手,我与人族便已经死仇,这你就不用试探了。”

龙角男子也就是无忧城主摇摇头,对于道袍男子的指责不放在心上。

“人族气运正是勃发之时,这前几名有人族也不是怪事,这却也不是我所能掌控的,没有雷铧自然会有土铧、金华,阻挡不了的。”

“何况这两人不也是逐渐转化成妖族了吗?只要我们成功,人族窃取的,早晚会回的我们妖族身上。”

人族在大洪水时期分散洪荒各地,有的自力更生,有的则被妖神掳走,或是圈养做血食或者灵智开启药剂,或是利用他们的天生道体用来做各种试验。

雷铧、云裳就是各种妖神们各种试验下的杰出产物,在有着妖血的同时,还保持着人族快速成长的特性,在这些年来快速成长。

“你确定?”

道袍男子却是露出异样表情,手中显露出一道虚影,其中正是方才雷铧出手时的龙兽虚影,黑色之中隐隐带有一点黄色。

“这颜色、精义都便他用意志扭曲了啊。”

道袍男子略微得意,若非他眼睛尖,感应力强,可还看不出如此细节。

相由心生,外貌会因心灵而变化,这招式、奥义显现的虚影可也不是随意改换颜色的......每一种形态、颜色都代表着不同的道理法则映现。

“....”

龙角男子死死盯着那龙兽虚影,与脑中记忆一一对应,却是越来越生气。

“再用他一用,等到宝库到手,他自然就不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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