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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金喆(1 / 2)

因为以上种种,所以我对于这位小哥的印象非常好。

所以在报社里除了奥斯卡部长,金喆算是我唯一朋友了。金喆这个人滴酒不沾,完全是滴酒不沾,哪怕应付场合抿一小口那种也不会尝试。我问他是酒精过敏吗?

他说不是的,高中的时候喝几瓶啤酒也没事,白酒也能喝,但后来就坚决不喝了,因为对于金喆,最受不了的就是混乱,或者说迷迷糊糊的状态。他对清醒有着偏执的热爱,完全忍受不了一丝的混乱感。

我说其实有很多人就喜欢迷迷糊糊的状态,觉得那种减低了灵敏度的情况,会让烦恼、压力都减轻不少,暂时逃脱。不能不说,酒精的存在是有他的道理,人类喜欢迷幻的状态,也是进化的结果,那种情况是解压的好方法。

金喆说,那是因为人们很难与自己的忧郁、压力之类达成和解,如果和解了,就会觉得只有善待自己每时每刻的感受才是真正活着。这就像动物园里的一群猴子,最痛苦的那只不是从来没有出过笼子的,而是那些带出去表演,到过其他地方,终于还是又被关回来到。它们发现有更好的生活,所以无法再与笼中的生活和解了。

但是就算不和解,抗争、失败、痛苦、压力,那才是真实的生活,偶尔麻醉自己,然后才知道真实。

我的言外之意,金喆小哥,我怕你是用了更强大的思想麻醉自己,长期麻醉自己,所以才害怕偶尔的放松——也就是说,反而是金喆小哥你,才是一直醉醺醺,而且不想清醒。

不过,终究我没有这样说,那太不礼貌了,干涉别人生活方式,甚至否定别人生活方式,不可以那样做。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如此。

……

总之,我与金喆还是很投缘,后来他就邀请我去他在传媒大厦后身的集体宿舍同住。

集体宿舍就像宿舍,有四个床位,还能自己开火做饭,金喆因为已经是助理,而且奥斯卡帮忙,竟然自己占了一个屋子。这样一来,金喆的宿舍就成了我的第二个住所,不想回出租屋,就在金喆的宿舍住,两个人也不寂寞。

写作或者周末还是回出租屋,还是去混学校食堂,去“凉热咖啡”吃焗饭和炸虾球。

如此狡兔三窟的生活还真是方便,我也不用天天赶地铁上下班,最重要的是如此一来,我倒有了一个方面晾晒翅膀的地方。

而且金喆这人生活仔细,屋子干净,物品齐全,没事了他还自己做饭。别说,烧菜的水平很好,我跟着他倒是经常能吃到一些家常菜。

……

一个星期之后,奥斯卡就上班了。我问他伤到哪里,他说后背左边肩胛骨。估计近期打不了网球了。

我又问具体遇到了什么麻烦。

奥斯卡说,那是很复杂的事情,现在还有后续,以后有机会跟我细细说。

虽然我和奥斯卡的关系已经非常好,但他毕竟是社会新闻部的副部长,报社的中层领导,平时就如门口的铜皮狮子般高冷骄傲,还天天把自己打扮成“高级黑”的样子。

我一个新人,和他走得太近不免有风言风语,从他修养期间我的待遇就能看出,各种羡慕嫉妒恨都会接踵而至,所以平时在报社里,我还是刻意保持对奥斯卡的距离,尽量低调,能不招呼他,我就不和他接触。

……

所以,即使奥斯卡已经回来了,但我平日接触最多的依然是金喆小哥,奥斯卡也明白我的处境,安排事情也通过金喆告诉我,这样也能很好地避嫌。我平时在报社里都叫金喆“小金老师”,这种老记者带新记者的情况也是传统,没人的时候就叫小哥或者金哥。

在大伙眼里,我自然而然就成了金喆的跟屁虫。

……

金喆这人是个好脾气,前面也说了,一点也没有摆“师傅”架子的情况,人家带新记者都是当小工用,他倒像保姆一样处处照顾我。

我觉得金喆对我如此,并不是出于奥斯卡安排的压力,而是他平时就是如此与人相处的,只要对方不是他反感的类型,就会像家人一样相处。

这样的人是有的,典型的就是飞鸟和顾媛媛。他们都是这样,只要认定了,就会直接从朋友上升到亲人的层面,很快不分彼此。

所以,这也是我喜欢金喆的地方。他这人的状态,总让我想起飞鸟暖洋洋的亲和力——经常面带微笑,说话不温不火,遇事不急不躁。从这一点自然也让我乐于和他接近了,但总体来说,他虽然性格像飞鸟,但却没有飞鸟内敛中的浑厚与刹那的锐气。

……

怎么说呢?金喆就象是等了很久也下不来的一场雨,隐隐的雷声,闷热的温度,偶尔的阵风,总给人以“事已至此,却为何戛然而止”的特殊感觉。

为何偏偏要等什么阵雨呢?但金喆就是给人这种感觉。

……

金喆是财经大学毕业,本不应该当什么记者,他被招入报社时在项目企划部门,主要负责是拉赞助,搞营销,拓宽业务领域等工作,说实话比当个记者要轻松得多,油水也多,但他做了一段就自己请求调动,说应付不了天天应酬,还是想从基层记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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