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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让自己引以为戒(2 / 2)

赵普胜善用双刀,故号“双刀赵”。至正十一年(1351年)徐寿辉在蕲州起义,赵普胜会同俞廷玉父子(俞通海、俞通源、俞通渊三子)、廖永安兄弟(弟廖永忠),以巢湖为根据地,发展水师,有水军千艘。

十二年(1352年),赵普胜等配合天完军攻占太平诸路,继而攻下安徽无为、铜陵、池州、安庆等地,占江西湖口、彭泽一带。

十三年(1353年),天完都城陷落,赵普胜退守巢湖结寨自保,发展有两万余众。

十五年(1355年),天完政权重振于汉阳,遂又投奔徐寿辉。进驻枞阳,再取安庆。陈友谅忌讳赵普胜战功赫赫,又有谣言说赵普胜欲归吴者。

至正十九年(1359年)九月,陈友谅诈以会军为期,将赵普胜邀至安庆,赵普胜不疑有他,如期赴约,陈友谅闻其至,且烧羊出迎,于雁水义登舟见陈友谅,陈友谅以图谋不轨的名义杀赵普胜,挟徐寿辉,移都江州(今江西九江),自立为汉王。

说道这里,那就一定要说说陈友谅。陈友谅出生在渔民家庭,他的父亲就是渔民,而这个职业在当时的朝代是社会的最底层,甚至连种地的农民都不如。

当时的渔民并不住在陆地上,而是住在船上,常年与岸上的村民保持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但这种与世隔绝却并非悠然自得,而是有一个原因。

村民们瞧不起这些渔民。

因为这些渔民常年出海打渔,身上总有挥之不去的鱼腥味儿,甚至连这些农民都厌恶他们,告诉自己家的孩子,不要跟这些渔民家的孩子玩。

而陈友谅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

在周围人鄙视的目光中,陈友谅大部分时间只能待在这条狭小的渔船上,潮湿、腥臭充斥着他的童年时光,阳光和灿烂,从未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别的孩子能自由的玩耍,无忧无虑的游戏,但陈友谅只有和他的鱼虾为伍,和茫茫无际的大海相伴。

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同样都是孩子,同样都是这片土地上的人,而生活的差距却如此之大。

周围人的鄙视、官府的欺压、饥寒交迫的生活,这一切一切,都在影响着陈友谅。

从此一颗仇恨的种子在他幼小心灵中生根发芽并逐渐壮大。

从那时候起,陈友谅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

经过努力,靠着读过一些书,陈友亮终于在县衙里捞到一个职位,成为了一名小吏,但这个职位并没有让他受到想象中的尊重,人们看待他的依旧是白眼和冷嘲热讽。

这并不奇怪,一个县衙里身居高位的只有县太爷那么几个人,身为最底层公务员的他,在那个时代,显得无足轻重。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陈友谅左思右想,在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后,他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只有让自己不断的强大,才能获得所有人的尊重。

当这个念头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的时候,当农民起义军的战火烧到了自己家乡的时候,陈友谅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县衙小吏的身份,拿起刀枪,对着曾经给自己发工资的元朝狠狠的砍了下去,没有一丝犹豫。

在当时,元朝将全国人分成四类:最上等的是蒙古人,就是和成吉思汗一起骑马打仗一路杀过来的人及其后代。

二等是色目人,就是当时从西域、欧洲征服来元朝的已加入中国籍的一些外国人及其后裔。

三等是汉人,即最初被蒙古征服的金朝的汉人、契丹、女贞和高丽等民族的人。

最下等的是南人,特指在南方的汉族人和其他各族人,被贱称为“蛮子”。

这四类人的等级差别非常大。一个蒙古人杀掉一个南人,不会判重罪,其惩罚最重的也就是判处当兵出征或罚款。汉、南人犯盗窃罪须在脸上刺字,蒙古、色目人则免刺。

差距明显。

陈友谅看尽了高压政治下的无情杀戮、世态炎凉、官逼民反、民不聊生。

他在县衙当了4年官差,便辞职回到了故乡黄蓬山陈家湾。陈友谅认为元朝气数将尽,于是便开始酝酿起事。

很快,机会来了。

1351年,徐寿辉起兵,建立天完政权,陈友谅投效其将领倪文俊麾下。

在当时,徐寿辉帐下汇集了很多武将,这其中就有号称四大金刚的邹普胜、丁普郎、赵普胜、傅友德,都是一等一的名将。

在这支部队中,大家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有很多都是农民,所以识文断字、有计谋、有胆识的陈友谅,自然得到了倪文俊和徐寿辉的赏识,成为了军中的高级干部。

但在陈友谅的人生信条中,从来没有知恩图报这四个字,憎恨这个时代,让他只信奉权力,只迷信暴力。

他相信,只有拥有天下间最强的武力、最顶级的权力,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拦他君临天下。

但陈友谅却忘记了一点,暴力从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心,才是事业成功的根基,此后陈友谅的失败,皆据此而生。

毕竟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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