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李素华的耳畔响起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转头一看,只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姑娘朝着她迎面走来。
“春燕!”
看到来人,李素华连忙迈着小碎步迎了上去。
走到近前,李素华牵着乔春燕的手,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圈。
半晌,她感叹道。
“胖了。”
一见面就说自己胖了,乔春燕虽然已经嫁做人妇,但在长辈面前,她还是个孩子,立马娇声道。
“干妈!”
“我哪胖了!”
“你看看你这小脸蛋。”
李素华笑着捏了捏乔春燕的脸颊:“肉都都的,可不是胖了嘛。”
不同人的眼中,胖的定义可不一样。
乔春燕爱美,自然不喜欢胖,但李素华是从艰苦时期过来的,自然觉得胖点好。
胖,代表生活状态好,吃得好,喝的好才能长肉,另外,胖子也能更扛饿。
饥荒年月,都饿着肚子,胖子肯定会比瘦子晚一点饿死。
“干妈!”
乔春燕拉着李素华的手,继续撒着娇。
“好,好,我不说了。”
李素华被晃得有些受不了,当即摆了摆手。
旋即,她话锋一转道。
“对了,你今天怎么跑我这来了?”
乔春燕嘻嘻一笑:“干妈,我过来请你喝喜酒啊!”
闻言,李素华顿时恍然。
“是哦,算算日子,你家娃娃也满周岁了。”
光字片这边, 孩子满一周岁是会办抓周宴的,不过,这种一般只会请家里的亲戚,或者关系很好的朋友,不会像满月酒那样大操大办。
毕竟,大家的口袋都不富裕。
这年头谁家不生好几个?
如果每个孩子都办满月酒、周岁宴,那么多家,还不得把家底给掏空了?
“干妈,你记性可真好。”
乔春燕立马送上个马屁。
她是两年前结的婚,结婚对象并不是原着中的曹德宝,她现在的丈夫是周蓉给介绍的。
给人介绍对象,周蓉当然不会随便找个人。
春燕可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以前还喜欢他们家‘秉昆’。
为了春燕的婚事,周蓉没少操心,物色来物色去,最终挑了一个好人家。
春燕现在的丈夫和蔡晓光是同事,这人虽然不是什么高干子弟,但也不是普普通通的工人。
这人是个中专毕业生,毕业之后分配到重托厂的设计车间,是个正儿八经的技术人员。
他的条件其实不差,之所以一直没结婚,一方面是工作忙,另一方面则是为人有点内向。
虽然他比春燕要大三岁,但三岁也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年纪。
男人大一点更好,会疼人。
况且,一个外向,一个内向,两人的性格也正好互补。
结婚两年,事实证明,周蓉没牵错线,春燕婚后的生活很幸福,男方待她很好,家里的大事小事基本也是春燕做主。
不论是春燕本人,还是春燕爸妈,都对这门婚事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