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早上六点,李杰的生物钟准时叫醒了他。
醒来之后,赖床什么的和他无关,戴上配好的助听器,他直接从床上爬了起来。
他和沈默现在住的地方一间两室一厅的商品房,九十年代初,商品房的威力已然逐渐显现。
就以他们现在住的小区为例,在平均工资只有700元左右时,小区的房价已经高达3000元。
打工人不吃不喝一年,连一间厕所都买不到。
所以,任何时代买房都不算便宜,当然,3000元的房价暂时还不是日常,他们小区是新楼盘,且定位相对高端,才有这样的价格。
他买的这套房子,面积95平米,总价接近三十万。
《龙族2》没有出版前,一次性拿出三十万,对于李杰而言,还是有那么一点吃力的。
毕竟,《龙族1》的大部分稿酬都用在治病,以及回馈福利院上面了。
好在全款不够,还有银行。
以他畅销书作家的身份,贷个十万二十万的,真不是什么大问题。
其实,贷款买房也是李杰没有想到的。
他好歹也是诸天世界中排的上名号的人物,结果买房还要背上房贷。
当然,如果他全力赚钱的快,贷款什么的,肯定是没有必要的。
但谁让李杰现在变得佛系了呢。
钱嘛,够用就好。
《龙族2》出版的事,他一点也不着急,反而是出版商那边更急。
九十年代初,像《龙族》这样的青春幻想类,放眼全国,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发售之初,最先发力的就是校园。
彼时,出版商还和李杰商量,打算用他的遭遇‘炒作’一下。
虽然的质量很高,但市场这玩意,很玄学,不是的质量高就能够畅销。
出版商决定发行,李杰本身的际遇也是一大助力。
天生聋哑人,父母双亡,十四岁少年,每一个标签单独抽出来,都是一大催泪点。
随便爆出来一个,也不输某音的比惨大会。
另外,聋哑人的标签,或许还会得到主流媒体的助力。
前提是的质量还可以。
《龙族》的质量行不行?
即使是最挑剔的编辑,也无法忽视《龙族》的闪光点,抛出的故事不看,单单文笔,也是一大卖点。
那文笔,简直优美的不像话。
哪怕是和一众文坛大佬相比,也不逊色几分。
最初,出版商看到手稿时,可谓是欣喜不已,但一见到的原作者,心中顿时打起了退堂鼓。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开什么国际玩笑?
某位编辑甚至放出豪言,这么美的文字,要是一个孩子写得,他当场吃书。
所以,出版商怀疑《龙族》是一部代笔。
但经过深入了解,出版方又打消了‘代笔’的念头。
废话!
谁会给一个父母双亡的聋哑人代笔?
代笔,图的是什么?
图的是钱!
一个福利院出身的孩子,哪有那个本事找人代笔?
最后,出版方不得不相信,《龙族》真的是一个孩子写得。
没错。
这很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