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爷俩,宏山和伯伯家,再叫上甄叔,把村子里另外几个手头有枪有狗,喜欢撵山的都叫上嘛,人多点,一次性搞定,省得麻烦,也省得别人说偏心。”
喜欢撵山的人,其实心里多少都有瘾,不仅仅是为了生活而去进行猎捕,更多的是喜欢进山的那种随遇的惊喜、追撵猎物的刺激和苦逼生活中难得的自由。
因此,陈安和甄应全去守庄稼地的事情,在不少人看来,只是在田头地脚转转,相当清闲,而且,给的工分还不低。
不少人自然会有我去我也行的想法。
肯定也有人想去而不可得的心理,在他们看来,比起上工干活,守庄稼的事儿,实在轻松,也不会有那么多野物出没,即使来了,也只是轰撵一下就能搞定,他们很容易忽略其中的危险性。
这次围猎,陈安也存了消除其他人这种心理的想法。
毕竟,他以前也这么想过。
“要得,反正今天也没得好多事,就把这个事情处理了!”
陈子谦没作多想,就答应下来,转而看向陈安:“你熬了一夜,怕是精神不太好,要不你就别去了!”
“我没得事,也就是晚上狗叫的时候出去看看,放两声空枪骇一下,其它时间也是在睡觉!”
闻言,陈子谦没有再多说什么。
看到宏元康、会计等人到来,他迎着走了过去,将几人叫到一旁,商量今天上工的人手安排。
陈安等了二十多分钟,在陈子谦把上工的事情安排好,交给生产组长领着去干活以后,场子上只剩下陈子谦、宏山、宏元康、甄应全和另外四个叔辈的撵山人。
跟几人说过今天要做的事情后,各自回家拿枪、拿开山儿、领狗,很快在场子上集合。
连上陈安自己,一共九个人,五条狗。
五条狗都是青川犬,只是其余三条,比起陈安的两条,显得干瘦些,体形也比招财、进宝要小一些,平日里喂养的好坏,一目了然。
都是一个村子的,其实陈安也对这些狗多少有些了解,也就勉强能用的样子,并没有更多优秀的表现。
“接下来啷个办?”其中一人问道:“先说一下,由哪个领头!”
既然是围猎,必然需要一个猎队领头来进行全盘指挥,不然一人一个想法,乱成一团糟也不是事,撵山,最惧怕的就是乱,容易出事儿。
见有几人看向自己,陈安当即表态:“我不得行,才学撵山没多少日子,只是个后辈,经验不足,还是你们几个叔叔中选一个嘛,我当个撵脚,守一下交口就行了!领头的人,我觉得甄叔比较合适,他经验比较丰富,枪法也比我要好得多。”
“莫恁个谦虚撒,上次听说你领着队长他们打那五头野猪的时候,也安排得很好的嘛!”
“那就是恰巧碰到这么个地形,而且最凶的公猪是中了钢丝绳套的。我也就只有过那么一次,运气成分居多。”
“我也是赞同老甄来领头,以前也配合过,安娃子虽然也打了几个大货了,每次事情听说都弄得挺凶险,总觉得还有些欠缺……我是实话实说,安娃子莫见怪。”
“说的是事实,有啥子好怪的嘛,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不管啷个说,求的是个稳妥,我自己都没有把握,那肯定是不得行撒。”
宏山和宏元康没有说话,陈子谦也默默听着几人表态,见意思挺明显,当即做出决定:“就这么决定了,由甄应全来领头!”
甄应全看了看几人,也坦然接受:“那就由我来安排嘛,终归是要找到野猪所在的地方,才能根据山形地貌来定交口,定守交口、负责坐交的人和充当撵脚的人,先到山上看过后再商量!”
事情定下来,一行人动身上路。
一路上有说有笑,等陈安领着一帮人到昨天晚上野猪到过的那两块山地,顺着一路上奔逃留下的脚印,穿过山地,进入林子以后,一个个都自觉地闭口不再说话了。
前几天阴雨连绵不断,也就是昨天才放晴,地面潮湿,野猪这种体形重,蹄壳不大的野物,很容易在地上留下深陷的脚印。
找到它们倒也不难,只需要跟着脚印走就行。
甄应全一路领头,顺着野猪留下的脚印一路前行。
其余人则是跟在后面,小心地避让开枝叶,尽量不发出声响,同时警惕地观察着四周,提防着可能出现的野物。
陈安在引导着招财和进宝,嗅过野猪留下的气味后,也默默地跟着。
只是走了没多长时间,招财就抬头在空气中嗅嗅,往下边的山沟方向走了一段,回头冲着陈安哼哼。
陈安清楚招财的嗅觉极好,它已经判断出野猪经过的路线,而不是一味地顺着野猪留下的脚印走。
这种山间沟壑里七歪八拐的行进路线,如果一直跟着走,会有很多绕路,昨天晚上到现在,那都过了好几个小时了,不知道要追到什么时候。
陈安相信招财的判断,当即加快脚步,追上甄应全:“甄叔,野猪离开的路线偏往下边,应该是到了对面山坡,直接转往下边,不要再顺着脚印往山坡上去绕了。”
甄应全回头看看陈安的两条猎狗,还没说话,倒是另外一个村民说话了:“现在野猪明明是往山坡半腰一直往里跑,再往前面,要么就是进山沟,要么就是翻过山梁到另外一边去了,跟伱说的方向,完全不是一回事。
按你的意思,就是野猪往里面兜了个大圈,然后又绕回来蛮,啷个可能嘛。你那两条青川犬,到底准不准哦?”
陈安不经意地蹙了下眉头,他相信自己的猎狗,但别人不相信。
他微微笑了笑:“我这两条青川犬嗅觉还不错……当然,也有可能出问题,就继续往前面走嘛!”
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最终的结果才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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