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纷飞,天地一片银装素裹。
小竹庄中,王重和王二喜坐而饮酒,桉上摆着一只土炉,炉内烧着碳火,炉子上架着一盛了大半锅水的陶锅,水汽蒸腾的陶锅之上,还摆着两个白瓷酒壶。
「三郎,来,再喝一碗!」王二喜端着酒杯,邀王重再饮。
「来!干!」王重双手举杯,和王二喜碰了碰,随即便仰头一饮而尽。
「三郎好酒量!」
「哈哈哈哈!」
王二喜笑声十分豪迈。
二人推杯换盏,就着腌萝卜、炒黄豆,喝到兴起处,透过窗户看着银装素裹的雪景,王重忍不住吟诗一首:「绿蚁醅新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好诗!不愧是读书人!」王二喜当即便竖起大拇指。
王重道:「唐时香山居士白居易作的诗,自然是好诗。」
王二喜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拿起酒杯又邀王重碰了一杯。
「没成想短短几个月功夫,三郎又是买庄子,又是开食肆的,竟是做起员外来了!」
王重道:「刀口舔血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总归要替嫂嫂和茜姐儿准备些傍身的产业!」
「是啊!」王二喜感慨着道:「可惜我没有三郎的聪明,这辈子怕是都只能凭这一把子力气在江湖上厮混了。」
王重道:「听我家嫂嫂说,余嫂嫂又有喜了?」
余嫂嫂便是王二喜的媳妇,王二喜的老爹跟王重的老爹是同乡,当初一块儿被安置到白水村,两家的关系一直不错。
王二喜点头道:「郎中给瞧过了,说是两个多月了!」
王二喜年近三十,膝下已有两子一女,再加上这个,就是四个了。
王重看着王二喜问道:「二哥可有考虑过将来!」
「将来?」王二喜有些疑惑的看着王重。
「伯父已过天命之年,大郎也十岁了吧?」
「再过两月,便满十岁了!」王二喜道。
二人说的都是周岁。
王重问道:「二哥可想过,将来等大郎二郎大了,让他们干什么?是跟着二哥去漕帮混江湖,还是留在村中种地?」
王二喜想都没想,直接答道:「自然是留在村中种地!江湖厮杀,刀口舔血,那是把命拴在裤腰带上挣钱······」
可说着说着,忽然反应过来,看着正看着自己的王重,问道:「三郎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王重道:「而今已经安顿好了嫂嫂和茜姐儿,今年我便要参加科举了,若是一切顺利的话,说不定便要去东京,这几年来,若非二哥拂照,也没有我王重的今日,我如今忙着读书备考,许多事情无法亲力亲为,二哥若是愿意的话,来我身边帮我如何?」
王重忽然拱手发出邀请,十分诚恳的道。
「这······」王二喜被王重突然的邀请说的一愣,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更加不知该如何决断。
「二哥放心,并非是叫二哥与漕帮彻底了断,日后估计家中会有很多事情,要劳烦漕帮的兄弟帮忙,只是小弟身边确实没有能够信任又得力之人,而二哥不愿,就当小弟没有提过此事,就此作罢!」
「三郎,不是我不愿意,只是这事太过突然,一时之间,我这······」王二喜实在不知该怎么和王重解释了。
王重笑着道:「二哥不用记得答复,待晚上回家,和伯父嫂嫂好好商量商量。」
「多谢兄弟体谅!」王二喜端起酒杯又和王重干了一杯。
一顿酒吃完,天也快黑了,王二喜虽然有了些酒意,但明显还没喝醉,王
重还是让余初二把王二喜送回了家。
来到副本世界也有小半年了,这具身体也快十八岁了,王重也没闲着,将四书五经,诸般经义都翻了一遍,将《宋史》、《宋律》也都反复读了几遍,市面上流通的历年进士文章也都找出来翻阅过,再加上几百年积累的渊博学识,科举于王重而言,难度并不算大。
是夜,王二喜家,王二喜搂着婆娘余氏,将白日里王重的建议说与余氏听,尚且还在元月当中,天气正寒,两口子缩在被窝里,紧紧的贴着,倒也暖和。
余氏勐然起身,把被子都带了起来,寒气袭来,把王二喜冻的打了个哆嗦:「干啥呢,冻死个人!」
王二喜赶忙把余氏搂了回去,掖好被子,这才松了口气。
「当家的,我觉得三郎说的有道理,三郎是读书人,人又聪明,当初要不是他大哥出了那档子事儿,早就去参加科举了,你看三郎,不过跟着你们跑了几年船,就攒下了那么多银钱,买了庄子,又开了食肆,换了你,你行吗?」
「额······」王二喜被自家婆娘说的面上有点挂不住,但转念一想,他在漕帮打拼了这么些年,到现在也不过是个小喽啰,银钱倒是攒了一些,可和王重比起来,还差了许多。
「三郎可是读书人,你若是在三郎身边替他办差,将来咱们儿子说不定还能跟着三郎读书呢!要是三郎当真得了功名,当了官,咱们家不也能跟着沾沾三郎的福气!
你要是差事办得好,还愁没有前程吗?」
相较于丈夫在漕帮里头混江湖,成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挣钱,余氏显然更倾向于让自家丈夫跟着王重,便是当个护卫也比刀口舔血来得强。
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的商量了小半宿。
翌日一早,禀明父亲过后,王二喜便有了决断,直接找到王重,表明心意。
「既如此,二哥便先在我身边做个管事吧!每月一贯钱如何?」
「好!好!」王二喜脸上顿时便露出笑容。
一个月一贯,一年便是十二贯,虽然不如在漕帮挣得多,但也不少。
王重道:「眼下便有一桩差事,需要二哥去办!」
「三郎尽管吩咐就是!」王二喜拍着胸脯道。
王重道:「庄子旁边的油坊,二哥可去过?」
王二喜摇头道:「尚未去过。」
王重道:「油坊建成已有月余,却苦于没有大豆和油菜籽,二哥在漕帮干了多年,不知在润州、金陵等地可有熟人?」
王二喜道:「金陵、润州皆有漕帮分舵!」
「若是劳烦二哥从中牵线搭桥,委托漕帮四下收购大豆,不知能行否?」
「自然可以!」王二喜拍着胸脯道:「不是我王二喜自夸,我在漕帮多年,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也认识了不少肝胆相照的兄弟,不过是收购一些大豆,顺手的事情。」
「二哥放心,并不会叫兄弟们白干活,现如今粮铺之中一斤大豆不过三文钱,不论漕帮兄弟以什么价钱收的大豆,我都按四文钱一斤的价格收购,不过不易储存,油坊规模也有限,咱们又是第一回做生意,便以五百石为限,如何?」
「应该没有问题。」王二喜道,年关刚过,天气寒冷,便是漕帮的兄弟们,也得陪着家人亲友过年不是。
王重从里屋取出五锭银子,摆到王二喜面前,道:「十两一锭,拢共五十两,便当做是定金,余下的钱,等五百石大豆到了以后,再一块儿结清!」
五个银晃晃的银锭摆在眼前,便是走南闯北多年的王二喜,也不禁被王重的手笔给镇住了。
倒不是说王二喜没见过这么多钱,而是王重对自己的信
任,现如今连漕帮的影子都还没见着,五十两的定金眉头都不皱一下就拿了出来。
古人的思维和现实中大家伙的思维并不相同,古人讲究士为知己者死,尤其是王二喜这些混江湖的草莽,更是义字当先,生死存亡之际,可交托妻儿老小的那种。
王二喜也不是不知事的人,当即便将五个银锭一一揣进怀里,郑重的对王重拱手道:「三郎放心,我这便去城中寻石大哥,石大哥是分舵的副舵主,只要石大哥答应,这事儿便成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