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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张局(1 / 2)

说曹操,曹操就到。

曾经的两小无猜,童年玩伴回来的消息从母亲口中得知后,路遥刚刚陪着陈女士看完新闻联播,一个有些陌生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路遥接通后,对方第一句话就是:

“路遥,我是孙倩。”

“……哎哟?”

微微惊讶之后,路遥笑着说道:

“大美女回来啦!我以为你都把我忘了呢。”

记忆里,哪怕是前世也基本属于断了联系的友人儿时的形象开始翻滚。

虽然话里对老妈说什么“联不联系都一样”,但那种从童年开始就一直在一起玩的小伙伴回来后,路遥的心里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天然的亲昵。

而电话里也传来了笑意:

“嘿,这不又想起来了么。”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算下来……唔,今天凌晨吧。你知道的,要倒时差,加上今天我和我妈要办些事,这才刚忙完。下午我看到陈姨了呢。”

“唔……”

听到这话,路遥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直接说道:

“那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还真挺想你的,你跟张思远他们联系了没?没联系的话,我联系,咱们聚聚。”

其实他已经吃完了。

老爸走后,母子俩对付了一口面条。

但吃饭是小事,主要他要欢迎一下发小。

可惜,他的邀约没得到应允:

“今天不行啦,我时差还没倒过来,而且和我妈跑了一天,我俩都有点累了。明天呗,明天中午怎么样?你喊上其他人,咱们一起!我请你们吃饭!”

“哈哈,那我们可要吃大户了!”

“瞧你说的,那就说定了呀,明天中午一起吃饭。你喊上其他小伙伴呀~地方你们找,我直接过去。”

“嗯,好,没问题。”

路遥一口答应了下来,结果刚挂电话,就听陈女士来了句:

“女总裁那边怎么办?”

“……?”

路遥反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女总裁”指的是谁。

紧接着脑子里就蹦出来了那个被自己收拾干净的猪窝……

女总裁的家=猪窝?

啧……

他想了想,摇头说道:

“虽然挺不合适的,但老人家算下来日子,出殡之前女总裁应该都会在火葬场。”

陈爱华点点头:

“那你明天穿的庄重点,身上别有太鲜艳的颜色。”

“知道啦。”

……

一夜无话。

6月11号早上6点,老路家响起了一个标准的中式家庭的动静:

“妈,我今天穿啥?”

听到动静的陈爱华习以为常的走出厨房,看了一眼只穿了一条篮球短裤站在卧室门口的儿子,娴熟的一指卫生间:

“赶紧洗脸刷牙,别迟到了!”

还别说,再次听到这句话,路遥真的有些恍惚。

高考那两天老妈似乎为了照顾他的心态,都“不敢言语”,而今天这句话,一下子就让路遥有种“回到小时候”的既视感了。

只是可惜,老妈再也不会拉着自己的小手去上学,在校门口叮嘱自己要好好学习啦。

带着几分恍惚的洗脸刷牙,处理好个人卫生后,卧室的床上已经摆好了两件衣服。

一条黑色西裤,一件蓝黑色衬衫。

确实很沉稳。

沉稳到路遥换好了衣服走出屋时,陈爱华再次发出了一声赞美:

“嚯,我儿子腿真长!一会穿你爸给你买的那双皮鞋吧。”

“别啊。”

对母亲的夸夸文化习以为常的路遥赶紧摇头:

“皮鞋穿着不舒服。”

“傻小子,你以为一天一千的活那么好找?你不得给人家留个好印象啊?赶紧的,吃早饭,妈给你把鞋擦了。”

“我自己来就行……”

“赶紧吃饭!”

陈爱华一瞪眼,路遥立刻不敢造次了。

于是,等徐若初来到地下停车场时,看着一改昨日阳光,反倒处处散发着沉稳与年轻气质矛盾混合的路遥后,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路遥两眼,在心底摇了摇头。

如果说昨天的路遥可以让人感受到世上最干净的美好……那么今天他的扮相就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思了。

显然,这一身……至少在她这,与路遥并不搭。

尤其是等路遥说着“早安,徐总”,为她打开门时,因为车门的遮挡,她的目光落在了对方的脚上。

新皮鞋。

但版型并不好看。

他应该很适合修身西装。

徐若初的脑子里闪过了这一想法。

不过她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坐上了车。

很快,车子发动。

路遥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盯着外面在发呆的女总裁后,想了想,问道:

“徐总,您吃早饭了么?我给您买了牛奶和面包……”

“吃过了。”

“今天也是把您送过去,然后下午来接您么?”

“嗯。”

“我需要在火葬场等您么?”

“不用。”

“好的。”

路遥礼貌回应,随后打开了车载音响,把音量调整到一个合适的程度后,车里面再无声息。

……

其实看的出来,在经历过头两天的悲戚后,徐若初今天的精神状态好了许多。

至少没有那种动不动就哭的泫然欲泣表情了。

而今天去火葬场的路走的稍微有些慢。

这一路上路遥看到了不少豪车。

他心里猜测着这些车是否有可能是来吊唁老板的奶奶,也在琢磨着老板家里到底是做什么生意之类的。

一路来到了火葬场的停车场后,他快速下车,开门。

而徐若初刚下来,立刻就有人喊她:

“若初。”

一个中年人喊的,而徐若初见到这人后也喊了一声叔,走了过去。

接下来就没路遥什么事了。

目送女总裁离开……虽然他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总裁到哪,开着车的他一路又回到了家。

家里没人,老妈也不知道干嘛去了,他也不问,直接抱着篮球走了出去。

锻炼这种事情,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习惯。

前世的路遥做的并不好。

在研究所里,加班等实验数据是常态,埋头伏案也好,躺着玩手机也罢,加上不规律的饮食,让他早早的就有了职业病。

比如他的颈椎病,腰肌劳损,甚至因为在赶实验进度时心理压力无法排解,他的饮食也偏油腻和重口味。

一切的一切都注定着他的身体绝对不会很好。

三十出头的他已经有了些脱发的迹象,而那鼓起来的啤酒肚更代表着他的肝也绝对不咋地。

其实有些事情就是这样。

失去了年轻时那谈不上健壮但绝对健康的身体,过了三十而立之年的他在看着那些坚持锻炼的同事,或者年轻的学弟学妹那青春无敌的模样,心底除了艳羡之外,就只剩下了一句老生老声“岁月不饶人”的叹息和遗憾。

而重生归来后,看着自己那可见腹肌的轮廓,彷佛有着无穷气力的躯体,他就知道,自己一定要弥补遗憾。

特别是年轻的最大好处----不知疲惫。

无论头一天多累,第二天依旧生龙活虎。

如此的精神状态,让他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

也正是这份遗憾后的满足,才让他分外珍惜,也愿意为了这份珍惜而付出自律与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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