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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乾达(2 / 2)

有人靠在他宿舍的门外等他,见他回来了,立刻站直身子。

“嬴风,你回来了,我刚才敲门,你不在,你的同学说你出去了。”

嬴风看着有些紧张的恒河,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你来做什么?”

“我……”恒河尴尬地低下头,“我听说了凌霄的事,我很抱歉,也很难过。”

这已经是嬴风短时间内第二次听到类似的话了,他有些麻木。

“谢谢你来探望。”嬴风简洁地回复道。

“还有就是……”

恒河十分犹豫地从口袋里取出一枚小小的芯片,“这是凌霄的遗物,我觉得还是交给你比较好。”

嬴风用两根手指接过来,发现那是一个立体影像储存卡。

“这里面是什么?”

“……你看了就会知道。”

恒河走后,嬴风回到房间,顺手把储存卡插入播放器。影片的开头是空白的,他进卧室脱去外套,就听从客厅里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就要接受一项治疗,在这次治疗后,我可能会失去这三个月以来的所有记忆……”

嬴风丢下外套跌跌撞撞地跑回到客厅,房间中央多了一个人,他坐在那里,一字一句认真地讲述着:

“……对于我来说,这些记忆都是极为宝贵的,所以我选择把它录下来,就算日后我真的忘记了,也不会将它们失去。”

嬴风一步步艰难地走近他,不敢相信地抬起手,向近在咫尺的人伸去,眼看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每前进一毫米都像经过了一光年的距离。

他终于来到了脸颊应在的位置,却什么都没摸到,他的手穿过凌霄的影像,在空气中无力地划了一道弧线。

小灰也跑了出来,看到凌霄激动地去扑,却越过他落到了地面。它不甘心地转身再扑,一次次地从凌霄的影像中穿越,愣是摸不着他分毫,急得呜呜直叫。

投影下的凌霄注视着摄像机所在的方向,目光透过嬴风的身体,落在他身后的墙上。

播放器敬业地工作着,他的声音还在继续。

“……他带我去了海边,那是我们的蜜月之旅。我们在气泡里潜水,把海水加热成温泉,对着流星许愿……他为我画了一张像,我把它收在我的秘密仓库里,跟其余他送过我的东西一起……”

秘密仓库……?

嬴风仿佛想起了什么,又冲回卧室手忙脚乱地翻找着,将里里外外都找了个遍,终于在床下发现了凌霄死也不肯给他看的黑盒子。

他将盒子抱起来,几次三番地想要去打开,却又放弃。在很久很久以前,凌霄说过的那句话,似乎还清晰地回响在耳边。

——要是哪一天我死了,你就打开来看一看吧。

又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盒盖终于被打开了,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道残缺的布条,嬴风认得,那是岚晟坠楼时割下的袖口一角,还是他亲手交给凌霄的。

就是在那一天,凌霄紧紧攥住布条,在屏宗的遗照前立誓不做任何人的契子,却又最终成为了自己的契子——直到前几天。

他为凌霄画的第一张画,就被压在布条的下面,那上面凌霄惬意地眯着眼,幸福感快要破纸面而出。

嬴风拿起画,露出下面的塑料包装袋,粉红色包装由内而外散发着羞涩,上面还印着穿魔法服的小姑娘。

他仔细辨认了半天,终于想起这是他当初买给凌霄的草莓面包,想不到他竟然把包装袋留了下来,凌霄口中自己送给他的东西,竟然是指这个。

嬴风一张一张小心翼翼地取出包装袋,一箱面包24袋,包装袋就有24张。他一张张数着,一张都不少,一张都不落,直到取完最后一张,却发现最下面还压着一张不再是粉红色的包装袋。

嬴风用颤抖的手拾起画有香蕉图案的黄色包装袋,当年那个傻乎乎连饭都吃不起的雏态,在他面前自信地摆出了作战姿势。

——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顺便告诉你,比起草莓,我更喜欢香蕉味的。

——要是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你上辈子的恋人,我不信你舍得对他做出你昨天对我做的那种事!

——你真的很棒,我很骄傲。

——如果非要许一个愿的话,比起得到,我更希望的是,不失去。

——嬴风,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能以平等的身份说出这句话,真是太好了。

眼泪一滴滴打在袋子上,模糊了上面的图案,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如果能更早地知道凌霄的心意,是不是如今的后悔,就不会来得这么排山倒海,铺天盖地。

凌霄的声音,从隔壁的房间婉婉传来,宛如跨越了千年的时光,来到他身边。

“……但是如果真的忘记了,而恢复的记忆远不如现在的美好,我也不会后悔今天做下的决定。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我们曾经的努力,太不公平了,这种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得到的心情,无论如何,我也想与他分担……”

***

四年半后

“看到了吗?我们左手边大部分是契子,而越往右契主越多,站在正中间的我们是全校的中分线,因为联合作战系是唯一一个契主契子比例永远保持1:1的专业。”有人在向新生介绍道。

“真的诶!”新生前后左右地张望道,突然指着一个身穿深蓝色契主制服的人问,“诶?不对,前面有一个落单的契主,他的身边怎么没有人啊?”

那人望见前方笔挺的背影,眼中顿时充满同情。

“他啊,他原本也是我们系的学生,但是因为契子出了意外,中途转去了指挥系。不过每年的开学和毕业典礼,他都会回来参加,他身边的那个位置,也永远都是空的。”

半年时间转瞬即逝,嬴风度过了在御天的最后一个学期,临走前,他去与伏尧道别,虽然已不再是他的学生了,但这几年来伏尧始终对他照顾有加。

“决定好了吗?不去军部。”

“是的,”嬴风回答道。

“虽然有点惋惜,不过尊重你的决定。任何时候你改变主意了,都可以随时来找我。”

嬴风敬了个礼,与他告别后离去。

牧师在教堂的院子里浇花,一辆黄色的跑车驶过来,安静地停在院外。

从车上下来一个人,戴着墨镜,手里拖着一个行李箱,旁边还跟着一匹高大威武的灰狼。

凌霄离开的这五年来,嬴风常常来这里,牧师已经与他极其熟稔,有时还会让他留宿,就住在凌星当年住过的房间里。

“你毕业了。”

“嗯,”嬴风点头,“请问我可以借住在这里吗?”

“当然,”牧师微笑着让到一边,“只要你不嫌房间小,想住多久都可以。”

嬴风对他微微颔首,带着小灰,迈入了教堂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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