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兵,像是连本少爷帐下都不如,竟然也敢来送死!”
站在咸阳城头,王重阳望着墙下密密麻麻的大齐国军队,轻声嗤笑。而王重阳身边的林英英,却是满脸凝重,道:
“不可小觑刘豫此人,虽说他是个软骨头,当了金国的走狗,但此人既然能屈能伸,也非寻常之辈,你看大齐国兵马看起来有些松散,但单个看,身体素质怕是比你的兵马要强壮许多!”
林英英说到这里,王重阳脸上不由得出现一种讥讽之色,眼神瞥向林英英,道:“我的人马不够强壮,还不是因为你们西夏的粮草太贵,哼,想我王家曾曾经家财万贯,如今倒好,都快要向你们西夏国举债了。”
“王重阳,话不能这么说!我西夏国卖粮草军器给你,哪一次不是一分钱一分货了?再说了,我只是个中间人,你若是觉得西夏国卖出来的东西不好,价格贵了,大可以找别人买去,用不着把气撒在我头上!”
说话这话,林英英又狠狠的瞪了眼王重阳,随后重重一跺脚,转身要走!见林英英这般表态,王重阳也是皱起眉头,他很想告诉林英英,真不是冲着她去的,可是他内心里的骄傲,又让他低不下这个头来。
“刘豫,同样姓刘,你咋就这么讨厌呢!来吧,等你打的差不多了,就该是我动手的时候了!也不知道和尚原那边如何了,金兀术可是五万兵马,刘涚顶不顶的住呢?”
别看现在咸阳城被刘豫的大齐军队包围着,其实王重阳心中还真是一点都不惊慌,只因为大齐军队的战斗力确实不如何,小山前两天就带着人马去跟大齐军队干了一场,回来告诉王重阳,说根本就是不堪一击。
而直到现在王重阳仍旧是让刘豫得意,其实也是有更长远的目标,他可不想让一个宋奸就这么一直得意下去,而且他现在也已经知道,当初在粘罕卧室里的那个家伙,其实就是刘豫!
只可惜当时匆忙,没有顺手将这厮给宰了,不过王重阳也有种预感,这厮不是死在自己手中,就会死在刘涚的手中。
在王重阳的心中还有另外一个人,让他一直“念念不忘”,那人就是完颜真珠儿,金弹子。
这个在高家庄甚至跟王重阳“合作”了一把的年轻将领,带领着他的队伍和子民,听说是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之上。
但王重阳不相信金弹子这样的人,会甘心就此在中原这个大舞台销声匿迹。在经历了“人亡家破”这样的事情之后,想来金弹子也不会再寄人篱下了,这厮或许就是那种潜伏在黑夜丛林中的野狼一养,只会露出两颗绿油油的眼珠子,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冲出来狠狠的撕咬一口!
可是对于刘涚来说,他现在却没有心思去担心什么金弹子。
金兀术的中军来的很快,虽说他们也发现了和尚原这种特殊的地势并不适合骑兵作战,但对于和尚原势在必得的决心,驱使着金兀术继续前进。
刘涚率领的三百多人在消灭了四百多的金兵前锋之后,就转移了阵地,利用和尚原复杂的地形,看似后退,其实却是兜着大圈子,向金兵的后路方向渗透过去。
穿越之前的刘涚并非是统领千军万马的那种大将军,他真正的长处其实就是小规模渗透性特种作战!
虽说如今是个冷兵器时代,不具备那些高科技的武器,但是凭借秦弩和那些神臂弩,刘涚完全是在将自己的手下当成特种兵使唤。
金军一连推进三天,终于兵临和尚原城下。
说是城下其实不准确,因为和尚原压根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城墙之内的,或者准确的说这里就根本不是一座城。
在刘涚的建议和吴阶的强调之下,整个和尚原就是一座构造复杂的天然堡垒,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只有作为进攻一方的金兀术,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么的头疼。
高低起伏的地势不仅仅会影响视线,更重要的是让伏兵变得简单起来,居高临下的敌人可以轻易的使用弓弩发起进攻;勉强足够让战马通行的道路之上,四处都是滑溜溜的淤泥,这些淤泥并不深,不会影响到战马的行动,但问题是淤泥之下竟然是坚硬而光滑的石头,淤泥和水将石面上那些细小的缝隙填满,马蹄一踩上去,就会打滑,根本跑不起来。
抛开那些淤泥不说,和尚原大多数羊肠小道般的通道实在是不合适骑兵队伍通过,一条线似的队形,两骑并肩就能将道路堵住,或者宋人只需要在道路的尽头架上几具弩弓,只要有源源不断的弩矢,那就是标准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这样的战斗,金兀术其实是不想打的,他也终于知道何以乌鲁和没立都失败的如此干脆,实在和尚原这个地方,对惯于骑战的金骑来说,实在是太凶险了。
“让步卒们都顶到前面去,探路,那种遍布淤泥的道路就不要去浪费时间了,战马根本过不去,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