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印满掌模的白布,已经被柴胡小心翼翼的收起来了,对于朱万春来说,此时刘涚已经等同是他的上司,故而此时刘涚叫他,他也自称“卑职”。
“我命你仍旧担任德阳郡骑兵统领职务,兰从发担任副手,暂留德阳郡,收集情报,伺机而动。待来日,我刘家军兵法德阳,你们就作内应,德阳郡易帜,你们首功!”
“得令!”
对于朱万春来说,首功不首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刘家军能够打下德阳城!如今他反倒是比任何人都期望刘家军早日兵临德阳城了,因为只有刘将军打下德阳城,他朱万春的性命,才算是真正保住了。其他官兵跟朱万春的想法类似,总之没人想过要去向朝廷报告此事,毕竟德阳距离益州实在是太近了,朝廷啊,那是鞭长莫及呢!
至于说兰从发,他心中倒是美滋滋的,为自己刚刚的决定而庆幸!如果不是因为他第一个站出来,如果不是他说了那样的话,他怎么能一下子从普通骑兵,一下子升为副统领。
别看只是一个区区副统领的职务,在德阳郡这种小地方,有多少人是一辈子就当个普通官兵到死的?能够成为副统领,也算是正式踏上仕途,前进的道路,又宽敞了许多。
处理完朱万春的事情,刘涚并没有打算继续留在德阳郡。
他选了继续出发,毕竟前往汉中城,还需要几天的时间,而刘涚现在最缺的,也就是时间了。
几乎是在刘涚出发的一天之后,高宠带着小再兴,以及刚刚成军的一万火器兵,从益州城开拔了。
对于高宠的出征,家中人的意见都比较大,好在这两年大家也都习惯了,况且高宠也不是那种容易被人说服的人,就连刘涚的口水都浪费了,遑论是其他人呢?
从新都城出发之后,高宠行军的速度并不快,一来是因为他麾下的兵马都是刚刚成军,完完全全都是些新丁,二来如今的刘家军,还无法提供足够的战马给士兵们做代步的工具。
在这个时代,严格意义上来划分,马儿也是有好几种的。最好的自然是那种名驹,有缘者得之;其下就是战马,精锐骑兵才有资格乘骑,这种战马往往是壮年良驹,负重力、体力、耐力、智力、纪律性各方面都极其优秀,才能成为战马,百中无一,收集起来相当困难,也是南宋,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汉民族最大的难题。
战马以下,就是普通马儿,这种马匹一般就是用来当做运输工具,代步,寻常成年马匹几乎都能胜任这样的工作。然而,即使是如此的低要求,也无法满足刘涚军所有战士人手一匹,就拿高宠的这支队伍来说,一万多人的数量,代步的马匹却不足一千,其中还包括了给高宠亲卫配备的一百匹战马。
故而如今刘涚军真正缺乏的物资,还是良驹!
刘涚可以制造出威力巨大的火器,精良的冷兵器,但唯独在交通工具这个方面,是无法解决的。除非能够制造出汽车、坦克这些东西,但很显然,以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也好,以刘涚自身所积累、掌握的知识也好,这些东西在短期之类,是根本无法出现的。
故而高宠这支队伍的行军速度,是无法跟刘涚一行人相提并论的。
而高宠也没有想过要赶时间,他既然带兵出来,就是要为新势力,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根据情报,前面山头上,应该是盘踞着一群数量不少的土匪吧?”
出了益州城之后,高宠就告诉小再兴,所谓练兵,光是在校场上,那不成,真正的精锐,就如同岳家军那样,都是在生与死的实战之中,一点点锤炼出来的。哪怕刘涚给他的,是一支纯碎的火器军,但高宠相信,经过他的锤炼之后,这支军队,将会变得更加犀利!
当然,若是一开始就投入到跟强悍的正规军正面作战,即便最后能够胜利,这队伍的减员也会异常严重,最好的方式,还是从低级的敌人开始磨练。
而在这乱世之中,再没有比盗贼土匪,更适合的对手了。
高宠的意图,就是率领这支军队,从盗贼土匪开始,一路厮杀,一路成长,等到真正面对外族的时候,他希望这支军队,已经成为一支真正的精锐之师,无敌之师!
同样的,高宠也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锤炼小再兴!
“师傅,这一场,就让徒儿和小玉上吧!”
但凡是有杨再兴的地方,就会有狼王小玉。此番出征,高宠麾下一万人外加一百亲兵,而杨再兴自己,就带上了他的五百,狼骑兵!
这五百狼骑兵,绝对是狼骑兵之中的精锐,更不用说,还有小玉这头狼王镇场子。
“你是可以去,不过,我要限制你,狼骑兵,一个都不能上,你只能带上那些火枪兵,你若是答应,我就同意,你若是不答应,那就乖乖的站在我身边,看戏!”
对于高宠的这个要求,杨再兴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就应承了下来,只要能够上阵杀敌,带谁,杨再兴都没有意见。
“别高兴的太早了!我还要你保证,你带出去的士兵,减员不能超过半成,若是做不到,你今后就永远没有带兵的机会,想清楚了,再回答我!”
高宠给杨再兴开出的,可不仅仅是个难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