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从天而将的孩子,我也有些措手不及,更有些茫然无知。
小家伙很乖,从来不会吵闹,“妈咪”是他学会的第一个词汇,第二个便是“叔叔”,至少在这一点上,我抢在了商以琛的前面。
小家伙很黏人,蓝绯雪经常被他闹到无可奈何而发脾气,所以小家伙反而会比较愿意和我呆在一起。
蓝绯雪因为要上班,便拜托了莉莉太太照顾霆霆。
“叔叔。。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爹地,为什么霆霆没有。。别的小朋友都是金头发商眼睛。。他们笑霆霆和他们不一样。。叔叔。。什么叫野孩子?”
第一天去莉莉太太那里小家伙便哭哭嚷嚷的问道,小眼睛通红,显然暗地里偷偷哭过。
我心疼的将他揽到怀里,“霆霆乖,霆霆的‘爹地’就是‘叔叔’,‘叔叔’就是‘爹爹’,霆霆会和大家不一样是因为霆霆来自一个很漂亮、大家都没有去过的国家。。”
在美国,黄色皮肤向来不被尊重的,霆霆必须适应这样的环境,等他以后有能力了才能反抗,像别人证明黄皮肤的可以比白皮肤更出色!
“叔叔,今天莉莉太太夸霆霆聪明的哦。。”
“叔叔,今天霆霆偷偷看到妈咪在发呆哦。。还会哭鼻子呢。。”
“叔叔,今天约翰不听话被莉莉太太批评了哦。。”
每天小家伙会将我当作第一倾诉对象,我实在很难想象,这么小小的孩子脑袋里面怎么装那么多的东西,俨然一个小大人,脾气更是倔强得和蓝绯雪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