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飞机的经验原本就不多,这次是第一次飞这么远。而且很奇怪,平时我睡着就象头死猪,在飞机上却怎么都睡不着。
下飞机时觉得好困,不知道温励把我拐到了哪里,来不及欣赏风景就一头扎进了床上,睡了没多久,就闻到了一股肉的香气。
没错!一定是肉!
我饥肠辘辘地爬起来,四处嗅嗅,听到温励的笑声:“果然要这样才能叫醒。”
我张开眼,看到房间的小茶几上摆着饭。
温励正坐在沙发上,端着咖啡杯,看着我笑。
我跑过去,瞅瞅那肉,问:“是什么动物?”
“火鸡。”他说:“快吃吧,跟莫妮卡姑姑约好九点钟参加她的party。”
我一看表,现在已经晚上七点。
我不记得我几点钟下的飞机,反正在飞机上就没有吃饱,此时饥肠辘辘。连忙过去坐好,火鸡的味道闻着就很香,肉比鸡肉略硬,但很好吃。
吃完已经八点,温励继续催促我快点换衣服。
我换了一件,他不满意,说:“换成礼服。”
“我没有!”
好吧,在衣柜里找到礼服时,我有种他早有预谋的感觉。
不过他比我聪明,肯定早料到我会答应来。
出门后,我才真正看清了纽约。
其实有点失望,虽然纽约声名在外,也看了些好莱坞大片,我还是禁不住地希望它的美丽别这么市侩。
没错,就是市侩。
高楼林立,各色人种,街道很干净,很发达,也堵车。但实在让我觉得缺乏生机……
我上辈子肯定是个野人。
如果温励眼中的漂亮是这样,那还真是商人思维。
不过毕竟是西方国家,街景与亚洲国家还真是不同,好奇和对莫妮卡的想念终究支撑着我不那么讨厌它。
一路开了好久,八点整总算踏进了门。
莫妮卡住在利文斯顿,那里据温励描述是个很适合修养的城市,应该是我想象的样子。
她的亲人大都在纽约,圣诞节也必须回来。但因为她不喜欢与他们往来,她依然自己住。
以上是温励在来的路上告诉我的。他每次说起莫妮卡都有点无奈,可能是因为她的与众不同。
聚会比我想象的要略轻松一些,但大家都还穿得很正式,但并没有电视里演的那样,对我评头论足。
根本没人发现我们来了。
莫妮卡亲自来迎接我们,她已经喝得微醺,穿着深蓝色的礼服,依然是深深的v,手里端着香槟,美丽的金发高高地盘着。白种人本来就老得快些,跟其他人一比,她并不显得更年轻,但身上的气质依然很迷人。
她走过来,抱住我,亲吻我的脸,说:“我真想你,甜心。”
我上次见她时正跟温励别扭,也没怎么跟她聊天,因而有点腼腆,说:“我也很想你。”
“当然。”她眯起了眼睛,笑得十分愉快:“我送你的小宝贝还好吗?”
“很好。”我问:“你旅行的好吗?”
“当然。”她开心地说:“等一下我给你看我拍的那些照片,真是太美了。对了,小家伙叫什么来着?”
“柯基。”我还专程学了这个单词。
“我知道它是柯基。”她重复:“我是说它的名字。”
“她很懒。”温励替我解释:“整天只叫它柯基,后来它记住了,只好这么叫。”
“我的天。”她宠溺地看着我,说:“你可真可爱。”
我面红耳赤,偷偷地白温励。
管家端着香槟来了,我们三个人喝了一杯,莫妮卡便拉过了我,高兴地说:“我带你去见见我的朋友们,也有kristin的朋友,他们肯定也喜欢你。”
kristin就是k女士的名字。
我顿时就开始紧张,又是我偶像,又是我婆婆,她的朋友得是什么层次?我见了说什么?温励怎么不阻止呢?
互相乱想着,我已经被领到了一个络腮胡大叔的面前,莫妮卡做了介绍,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手风琴家。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古人诚不欺我。莫妮卡的朋友几乎全都跟她一样随性,爱笑,爱夸奖别人,真是讨人喜欢,而且行业颇杂,外界评价褒贬不一,却都非常知名。
我隐隐开始明白温励希望我成长的方向,觉得失去那个美女画家的虚名真是一点都不可惜。
跟全场人打过招呼,没有一位是画家,但聊得很开心,我被好多人称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