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夏芳华,英文名字叫LINDA,琳达。
我大学毕业后就跟着我的老板高继儒了,怎么说呢,他是一个让我很着迷的男人。
只不过从我遇见他的第一天开始,他就是个醉心于工作,不苟言笑的男人。
听说他三年前出国车祸,是一个女孩子用她的鲜血救的她,他一直在找寻那个女孩。
我知道,那个女孩对他很重要,甚至可能成为他一生的伴侣。
那个时候的我,只想着帮他找到那个女孩就好了。
直到有一天,有三个记者闯入庄园。
老板是特别讨厌记者采访的,那三人也无一例外地要被赶出去,可是没想到,叶少对其中一个人很感兴趣,也不知道什么缘由,其中一个女人还留了下来。
事情本来也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直到有一天,老板闯了人家的婚礼,把那个女人救下。
我隐约知道老板对这个女人有所不同了,这样也好,至少他能忘记三年前的那个女孩,不要总沉浸在过去里,那就好。
后来老板把盛丰卖了,去了顾氏上班,甚至把那个女人也弄进了顾氏。
跟随老板这么久,我当然知道老板的目的,打败顾氏一直是他的目标,他心中有一个仇恨,一个只能对我说的仇恨。
老板这样把我当做诉苦的对象,我也相当满足了。
可是一切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直到他订婚那天,那个女人竟然逃婚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样伤心的时候,他对着空空的化妆间,然后走向大厅,看着满堂宾客,说着,她一定会心甘情愿回到他身边的。
真的,那个女人回来了,BOSS的脸上又有笑容了。
后来三番五次,那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他。她心里有别的男人,就是那个顾氏的大少,我实在容忍不了,BOSS那么全心全意对她,她怎么可以那样对他!
所以我开始破坏,故意制造她和BOSS的误会,谢程程的医药费,那笔资金是BOSS吩咐我转的,而我故意用了当时顾氏的账号。
后来,我又收买了杂志社的主编,刊载了离间他们夫妻的不实内容,想让他们父母之间的恩怨来使得他们两个不能在一起。
结果,我真的办到了!那个女人果然不堪一击!
BOSS的心脏病犯了,他狠心地和那个女人分手,离开了这座伤心的城市。
他临走时,把庄园留给了那个女人,托我负责这件事。
我当然不会便宜那个女人,把房子交给我朋友保管,谁知道,她擅作主张,把房子卖给了那个女人!
在纽约的那四年,是我最开心的四年,因为没有那个女人。
可是他终究忘不掉她,我知道,看到他每晚每晚地盯着它无名指上的戒指,我心里的仇恨就越来越重。
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女人可以得到他的爱!
我们终于回国了,我借着BOSS的名义暗中害那个女人,三番五次扎破她的轮胎,拿东西吓她!
做这些虽然都很幼稚,但是我要让那个女人知道,BOSS讨厌她!